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立法惠民利民
立法也要未雨绸缪才能事半功倍。笔者早在去年和今年年初就从多家媒体上看到全国人大和文化部为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立法做了准备工作,他们不仅去各地做了充分的调研,认真听取了相关人大、政府、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者的广泛意见,也和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城市和农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参加的座谈,广泛听取大众对于公共文化立法的意见和建议。他们为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做了大量严肃细致的准备工作。
可以看出,国家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纳入立法行动是慎重又积极行动的。政府的积极行动,既有利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还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于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将起到很大的作用。希望全国人大根据我们的国情,在立法行动中继续发扬民主,反复斟酌,及时迅速地将文本草案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认真听取各方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才能进一步修改完善立法细则。才能真正将优秀的文化资源融合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来,使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了法律保障而更加惠民。(一匹马)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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