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日讯(福建日报 斯涵涵)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7岁女孩小薇被查出身患胚胎性横纹肌肉瘤(恶性肿瘤),2013年底,父亲王某在网上求助募捐,先后收到13万元善款。近日,曾捐助善款的网友李先生无意中发现,王某购买了一辆价值近10万元的轿车。哪来的钱买车?是挪用好心人的善款吗?买车用来干吗?网友的质疑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数不清这是第几次爱心捐款遭遇质疑了,当人们关爱病童的慈善热情被家长滥用,“受伤”的不是少数的几个人。
毋庸置疑,在孩子治疗刚刚开始,还需要很多钱继续医治的时候,花一大笔钱去买一个新车跑野租,多少有点难以自圆其说,况且善款账户和生意来往账户混为一谈,也不予公开,使得善款的来龙去脉如雾里看花,难免让旁观者产生以病童为借口博同情,骗取捐款的不良印象,也加剧了捐款人善款被挪用的担心。
善款买车之惑凸显阳光慈善之困。即便是小薇父亲真动用部分善款,从法律层面也没有明确条款可以追究其责任。目前,个人接受民间捐款的情况还很难明确监管部门,虽说在类似的助医行动中,应引入政府慈善机构、合法的民间公益组织等第三方机构,不宜把善款直接交到受助者手中,避免救助过度的事情发生。然而,操作过程不透明、监督不规范、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一直是我国慈善事业的瓶颈。近年来,大型、知名民间公益组织尚且备受争议,一个草根家庭、一对普通父母,如何让善款真正得其所用,目前来看,一是靠受捐人自律,二是主要依靠舆论监督。但从王海林携善款一夜消失,到小薇父亲的善款买车,从河南的袁厉害到云南的慈善妈妈,缺乏法律支持和公共监督的善款使用,注定是一个喧嚣、诟病的载体。
诚然,捐款人、受捐人相互之间是一种无偿赠与关系,受捐者可以合法获取资金成为自己的财产,但必须建立在诚信、透明的基础之上,这种诚信与透明是对善款的珍视,对捐助者的尊重,也是对慈善的呵护,那种需要帮助时向大家求助,收到捐款时却账目不清,拒绝公众监督的行为,是对爱心的透支及对公益热情的遏制。
爱心是博大的温暖的,无论如何失望和质疑,当贫弱群体需要帮助时,总会有一双双手臂伸出予以扶持。同时慈善又是脆弱的,当一个个负面新闻层出不穷,或将吹冷珍贵的爱心。古人云,投以木桃,报以琼瑶。良性互动下的慈善方能发扬光大。受捐者如何传递、呵护捐助者的热心,捐助者如何平等地与对方交流沟通,公众如何有力监督善款又不打扰到对方的隐私生活,慈善立法的盲区已然“失明”太久。
爱心、慈善遭遇千疮百孔,亟待法律大力缝合,募捐者的资格和权利、善款的规范与监督,捐赠人和受益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建立健全长效的慈善制度刻不容缓。但制度何时出台,与之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何时明确,以怎样的方式明确……善款买车再一次以不加掩饰的大众焦虑方式,追问这个关乎社会和爱心制度出台的“时间表”。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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