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东江论坛发帖建言,希望交警部门对“车窗抛物”进行严格查处。交警部门回帖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给予罚款10元或警告处罚。驾驶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如向车窗外丢垃圾,将给予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东江时报》)
在很多人眼里,人们随手向车外扔垃圾已经是常见的“风景”,自己可能也偶尔抱着侥幸心理向车外扔垃圾,因为这是“小事”。其实,向车外扔垃圾并不是纯属小事。一座城市,如果大家都有随手扔垃圾的习惯,那么大街、道路上势必到处出现垃圾“流浪”景象,不仅影响城市形象,对生活卫生环境也是一大威胁,这是小事吗?城市快到上,一个小纸团或者一个塑料盒、空瓶子,环卫工人收拾起来很麻烦、风险很大,各地都出现过不少环卫工人为了捡在路上的垃圾而被车撞死的事故,人命都出了,这还是小事吗?
既然向车外扔垃圾不是小事,为什么部分人还是经常往车外扔垃圾呢?这其实源于一种“病”。情形一,“懒惰病”。手中拿着垃圾,不肯推开车门,不肯多走几步扔到垃圾桶,而是选择了在车内随手一扔。这种懒惰折射的是文明意识缺失。情形二,“侥幸病”。垃圾一扔,开车走人,不容易被发现又很“省事”,于是随手扔垃圾成为了习惯,这种侥幸心理其实就是贪图小便宜心理。情形三,“短视病”。在部分人看来,垃圾只是垃圾,跟卫生、人命毫无关联,所以垃圾经常被随手一扔,这种短视其实是安全意识的缺失。
一小团垃圾其实是抹黑城市形象的黑水,也是一颗随时爆炸的炸弹。这是往车外乱扔垃圾者给他人、社会造成的危害。而此陋习对自身危害也同样不容小觑。
前面说到,习惯于往车外乱扔垃圾者,有懒惰、侥幸心理、短视等几种类型,而作为驾驶人,这几种“病”也是很要命的。开车时,不少人在变道时由于懒得打转向灯,结果很容易侧面剐蹭,甚至追尾;有人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其实也是为了“省麻烦”,抱着侥幸心理而为之,实际上也是开车时的一种“短视”行为。为了贪图便利而置性命安全于不顾,还不是这些“病”在作怪?
汉代思想家董仲舒说,“匿病者不得良医”。得病者,最忌讳疾忌医,错失良机。向车外乱扔垃圾之“病”,应得到正视、重视,把这害人害己之“病”早日祛除吧。(特约评论员 江梦得)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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