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2月10日讯 11月11日,本报开始征集曝光烧垃圾乱象,联合市民一起为保护榕城好空气出力,并联系多个部门推动解决这一问题。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征集启动一个月以来,鼓楼、台江、晋安的烧垃圾现象均略有好转。
据统计,一个月来,本报记者先后报道了近30条与焚烧垃圾相关的新闻,足迹遍布四城区。值得一提的是,城乡接合部仍为烧垃圾高发地段。市环保局的统计数据与记者实地探访相吻合。以第三季度为例,投诉较多的案件为新店镇琴亭村拆迁工地(10次)、新店镇锦绣文华背后靠三环路(5次)、五四北秀峰路建发领地旁省直中建工地(4次)、牛眠山巷万升小区旁边(4次)、白湖亭沃尔玛背后(4次)、盖山镇高湖龙院村(4次)、朝阳路临江新天地福江苑小区外面鳌峰大桥南桥头下(4次)。
记者还了解到,福州焚烧垃圾存在处罚难的问题。根据市环保局公布的今年前三季度环保行政处罚情况等现有资料,记者统计发现,年初以来,环保部门可能仅开出三张罚单。
第一张罚单是在3月,六一中路附近,距离紫阳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国控点不到500米的一处围墙内,屡屡出现垃圾焚烧现象。环保执法人员确认,这处焚烧点是福州市机械冶金行业国企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并对焚烧垃圾的曾依伯罚款100元。
第二张罚单是在6月,环保执法人员在闽侯上街镇新洲村发现,纸皮收购站内正在焚烧垃圾。执法人员当场开出500元的罚单。
第三张罚单是在7月,金榕北路31号马榕小区17-102被查出焚烧垃圾,刘丹被罚款500元。
根据现有的法规,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均可以处罚,其中个人可以处罚500元。
然而环保执法人员认为,相关法规的可操作性太低。最常遇到的情况是,执法人员赶到现场,点火者早就逃之夭夭,或者虽然找到现场人员,但无法取证。环保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垃圾围城问题解决后,焚烧垃圾的问题才有望彻底解决。”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道路环境卫生保洁实行市、区、街(镇)三级管理。2012年起,市属三环路和五城区管理的道路实施社会化保洁,涉及43个街道、306个社区、222个村(居),保洁合同总面积3278.37万平方米,分27个合同包,由13家保洁企业中标,年合同总金额2.8亿元。2013年财政支出保洁经费2.42亿元,上缴垃圾处理费7241万元,实际下拨6554.2万元,年终结余686.8万元。
虽然有了经费保障,却无法实现垃圾清运,这一问题值得深思。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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