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的无奈与警醒
又一起“卖女救病”!
近来福州一起“女子卖女救夫”的事件在媒体的推动下,沸沸扬扬,结局欢喜,受助方所获得的捐款远超治病需要。不禁让人感叹:媒体的力量何其大也!爱心人士何其多也!
一个从外地来榕的打工者,给人盖房时摔伤,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显然是无法承受之重。对他们伸出援手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但若将之放到更大的范围,或者随便到医院走走,就会明白,比之更急需救助,境况更悲惨的,有很多。为何受到媒体关注,从而摆脱困境的只是个别人?
医疗救助是一个大工程,政府和相关部门持续关注,也推出了相应措施。媒体因为可以调动民间的慈善能量,所以也是不可忽视的力量,甚至流传“靠部门,不如靠记者”的说法。但这是“双刃剑”,媒体的传播属性要求所报道的东西要具有话题性,要吸引眼球。为满足媒体的这种“恶性趣味”,一些所谓的“策划”应运而生。
我们当然不好说“卖女救夫”是经过策划而来。但显然,这种“噱头”不少见,点开百度搜索,这种卖孩子、卖自己的新闻比比皆是。说是“噱头”,并非否定和轻视当事人的痛苦,而是这只能是噱头,否则就要坐牢。因为买卖人口,本身就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是要追究刑责的。试问,就算真卖,谁敢买呢?
想获得媒体的关注,就要出点“怪招”,而媒体为了显示自己的影响力,也不遗余力地炒作,两相拍合,带来的是扭曲的示范和捷径。这起协和医院前的“卖女救子”事件,难道没有受到之前“卖女救夫”事件的启发吗?那般强大的效果,谁不会动心呢?
媒体的发展和运作,使得在此类新闻报道上,自身有其无奈,但有两点需要警醒:一是要慎用影响力,避免不良示范,也要避免对民间爱心的“竭泽而渔”;二是对慈善捐款,要有合法合理合情的监管制度和管道。
但是更重要的,社会的其他部门,要从中看到并响应群众的所呼所求。若这也“卖女”,那也“卖子”,媒体也为难,到底该管还是不该管呢?(万小英)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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