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12.5”国际志愿者日主题宣传与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民政厅(局)、团委:
今年12月5日是第29个国际志愿者日。为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志愿服务浓厚氛围,推动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在12月5日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国际志愿者日主题宣传与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郭明义爱心团队”、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南京青奥会志愿者”的回信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与实践活动,以知促行、以行促知,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入人心,推动形成志愿服务人人愿为、时时能为、处处可为的生动局面。
二、活动安排
1、广泛开展中国志愿服务标识宣传推广活动。中国志愿服务标识将于12月初在京统一发布。各地要围绕这一标识的宣传推广,通过组织“标识解读”、“有奖问答”等互动活动,通过举办发布会及在公共场所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品、设立咨询点等方式,向公众集中宣传和解读标识的设计理念和内涵意蕴,开展志愿服务理念传播与知识普及活动。
2、认真开展志愿者嘉许与志愿服务成果展示活动。各地各部门要以社区为重点,以志愿服务记录为基础,开展志愿者星级认定工作,评定一批五星级志愿者,组织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优秀社区等评选活动,探索开展志愿服务嘉许与回馈活动;围绕志愿服务典型选树与成果展示,组织优秀志愿者事迹宣讲与志愿服务项目展播等活动,加强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知与理解。
3、积极设计开展有仪式感的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地域特点和行业特征,设计开展为志愿者授星仪式、志愿者集体宣誓仪式、重点活动启动仪式、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同发倡议书等有仪式感的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和志愿者的荣誉感、归属感。
4、开展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下基层活动。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各省(区、市)分别组织万名法律志愿者进基层活动。要以社区为重点,组织法律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为空巢老人、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困难群众和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提供各种形式的法律志愿服务。
5、开展项目对接与专业志愿服务活动。12月3日、4日,“志愿服务广州交流会暨首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将在广州举办,各地要结合本地特点,积极开展资源推介、成果转化、项目培育等活动。同时,推动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和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深入基层、收集需求,到社区开展文体、医疗、科普、消防等专业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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