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文明创建工作不仅要打攻坚战,还要打持久战,更要与时俱进。因此,文明创建过程中在借鉴以往经验的同时,一定要有创新思维。如果还停留在过去的思维上,就会重走老路,无法做出更突出的成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常态”虽主要应用于经济等领域,但文明创建也需要类似的创新思维,也需要在文明创建领域遵循“新常态”。创建,一个“创”字,一个“建”字,这就告诉我们,“创”既有“建立”的意思,更有“创新”和“创造”的意思。遵循“新常态”,创新工作的路才能越走越宽。
当然,过去的工作经验和思路,很多是经得起科学和实践考验的,都要给予保留并继续贯彻执行。例如在组织领导方面,要抓住关键,大胆探索,遵循“一把手”抓两手、“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思路,这就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建立了坚强有力的保证机制。再比如,在思想建设方面,联系实际,勇于创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强大的精神支柱。另外,在在创建活动的载体上,要勤于思考,虚功实做,精心设计抓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为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奠定深厚的群众基础。同时,在硬件建设上,要高瞻远瞩,敢为人先,舍得投入,争创一流,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的物质条件,等等。
有了以上这些,并不是说文明创建工作就条件具备,甚至高枕无忧了;在工作方法上一定要与时俱进,创新思维。刘云山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会议上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宣传思想战线的重要政治任务。那么,如何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去,就是文明创建工作面临的一大课题。所以,要在善于总结经验,精于管理,硬化、量化各项创建指标的同时,为深化文明创立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并与依法治国的方略有效地结合起来,显得至关重要,也是文明创建工作用要法治来衡量的具体体现。
文明城市创建,需要法治和德治相合力,这也是一种创新。要重视普法教育,尤其是县域普法教育工作,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做好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形成结构均衡合理的创建格局。要把社会影响大、普惠性高、群众需求强烈的项目作为着力点,使文明城市创建成为惠民工程、民心工程。普法教育的同时,还要文明执法。治理城市的脏乱差,就需要创新思维,要探索一套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最重要的就是摒弃以前的简单,甚至粗暴执法的方式,而是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更要依法办事。城市管理部门要积极地向广大市民征集急需解决的问题,固定一定期限落实几件实实在在的事。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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