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红黑榜不能一晒了之
1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文明委组织召开了2014年诚信“红黑名单”发布会,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赤峰市国家税务局、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8家单位分别公布了各自领域诚信“红黑名单”,共230家企业和个人上榜。其中,86家企业登上红榜,144家企业和个人被计入2014年度诚信黑名单。(内蒙古新闻网)
一直以来,诚信就是道德的基石,是对人们的行为准则最基本的要求,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诚信也是最为倚重的社会道德规范之一。而且对于个人来说,诚信是做人之道、立身之本。对于社会来说,诚信是经济活动的原则,是社会交往的基础。因此,诚信不仅是一种道德底线,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
从某种程度说,市场经济就是一种信用经济。当下,我国经济正处于市场经济结构再平衡的转型时期,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却相对滞后,个人诚信、商业诚信、社会诚信面临不小的挑战,背信弃义、尔虞我诈、唯利是图等各种不诚信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市场经济的质量,降低了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甚至毒化了社会风气,阻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因此,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当下一项紧锣密鼓实施中的伟大工程。
形成讲文明、守诚信的社会风尚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多侧面、多角度入手,用法律和道德的力量,以诚实守信为准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因此,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的当下,由相关部门经过认真审核,向公众发布经济社会生活中的诚信红黑榜也是比较通行的做法,这对于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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