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作出安排部署。(11月20日新华社)
曾经拜读苏力教授的论著《送法下乡》,书中向我们展示了二十世纪末期中国基层司法现状和农民法律意识状况,笔者深深感受到,其中很多观点到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民不知法便不畏法,民不畏法便目无法纪。这有两层意思,一是中国人有规矩,但轻法律,二是中国的法治宣传并不彻底。这是以往外界对中国的看法,普法进程还有待加强,时至今天,这种观点仍有我们应该认同的地方。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法治进程曲曲折折,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真正走向坦途。其实,中国人向来重视法纪,却一直没有获得突破性进展,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法治教育不均衡。
城市法律资源富余,农村缺乏法律信仰。其实,新中国的法律应该起源于农村地区,或者是带有乡土气息,曾经让我们引以为豪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特殊年代的乡土司法的典范。但是,为什么社会发展程度与农村法治程度没有成正比,反而是城市法治后来居上呢?其实,相对于农村,市民受教育程度更高,更容易接受法律思维;城市良好的法治土壤,让法学专们更容易实现法治梦想,他们更愿意待在城市;国家的资金支持更倾向于向城市倾斜,“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路影响着国家决策。当然,造成城乡法治失衡的原因不止这些,但总体来说,政策导向性让法律资源更偏爱城市。
回到篇首处,中国人留给外界“法律意识淡薄”的重要原因也是因为这种法治教育失衡造成的。绝大多数人口在农村的现状并不能一时半刻改变,处于绝对优势的农村人口整体上拖慢了中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若想改变这种状况,必须“送法下乡”,让法治教育在城乡共舞才能实现共治。
当然,“送法下乡”并不容易。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和苏力教授在《送法下乡》两书都提到,乡土中国太“俗气”,人情关系浓厚,虽然守规矩,但对于法律这种规矩并不太热衷,甚至有些排斥。因此,“送法下乡”首先要解决人们的思想观念问题,而这种根深蒂固观念的融化需要那么循循善诱的法律工作者,足有耐心才能胜任这一工作,不然只会徒增反感。另外,还要有一批如“乡贤”般的法律从业者愿意深入基层,特别是偏远地区进行普法教育,哪怕是进行工作调研也好。法律从业者下基层首先要克服的是心理问题,其次才是专业问题。人们愿意“送法下乡”,而不是受国家感召才付诸行动,如此才能将真法真送下乡。
民“不畏法”或“畏法”都不是正常的法治之道,应该让民敬法守法护法,如此才有农村法治的春天,也能平衡城乡法治失调问题,而达到这种状况的前提是“送法下乡”,让农村真正享受到法治带来的红利。(何方之)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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