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是文明的大义
我们衡量一个人的言谈举止、行为方式乃至在社会上的立命处世是不是文明,往往有许多标准,但是其中极其重要的一条,我想应该是合不合乎法律、法治。一个人如果目无法纪,无法无天,那么这个人一定不可能是文明的。
国家要依法治国,个人要依法办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
作为一个公民,特别是一个共产党员、一个国家公务员,怎样才算是领会了、掌握了四中全会精神呢?我看最为关键、最为重要的,那就是要坚持“依法办事”。
广大共产党员和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全体人民则要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这是一项新的考验。
之所以说“新”,是因为它与先前的许多东西、规矩、章程、办法、路子不一样了,我们要有新的认识、新的行动。而在人们的思维和实践中,“人治”、“以言代法”、“权比法大”、“领导干预司法”、“拍脑瓜决策”往往是习惯成自然,积重难返。“过来一直就是这样的,难道统统要重新改过吗?”
不错,“不依法办事”实践反复证明不行,与改革前进、人民幸福相背道而驰,因此必须加以改革,改革成为严格的“依法办事”,而广大共产党员理应成为“依法办事”的模范。
今天,我们要自觉地生活在“法治”的阳光下——
首先要学法懂法,全民学法,从小学法。当法律知识真正进了教材,进了课堂,进了头脑,新的一代一代的“后来人”都习惯了法治思维、法治行为,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一定能够更加文明,更加进步,更加现代化。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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