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布已近百日。公车改革正在进行,受到社会热议,也不乏质疑。充分的讨论是有益的,但其中也存在对政策的误读。本栏目今起推出一组报道,破除讹传误导迷雾,以期公车改革顺利推进。
公车改革方案公布以来,有媒体报道称,有的地方车改后将比车改前花钱还多;有媒体据此评论,抨击车改经不起细算账……车改真的“不划算”吗?“求证”栏目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以下简称中央车改办相关负责人)。
【质疑】某贫困县“车改省千万,车补四千万”?
【回应】报道数据存较大误差、对政策理解有误。必须节约开支是车改政策底线,各地车补标准应根据自身情况在政策范围内确定。
前段时间,某媒体一篇“某县公车取消减千万支出需发四千万车补”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报道以“湖南北部某贫困县”的情况进行测算,称车改不划算:“一般公务车辆加起来也就100来辆,按照中央车改意见,即便全部取消这100来辆公车,一年可减少上千万元的财政支出(包括司机工资、车辆维修等费用),但同时得拿出近4000万元给全县7000多名公务员及按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发放车补。”报道称:“该县财政局局长向记者介绍,如果实行车改,当地财政连公务员的车补都难以支付,更不必说大量按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的车补。”
中央车改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报道对车改政策理解有明显错误。按照车改政策,车改方案分级负责,各地应按照地理环境、区域面积、出行频率等依据科学制定相应车补标准,但各地确定补贴标准的前提是: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必须低于改革前支出的总额,这也是车改的政策底线。因此根本不可能发生车改后花钱更多的情况。报道中简单地套用中央标准来计算地方车补支出也是不科学的。
“报道中提供的数字也不准确。”这位负责人举例说,“所谓这个县约100辆公务车,后经我们要求,这家报社重新核实数据发现数量应为370辆,即使减去必须保留的执法执勤车辆,公务车辆也不止100辆。”
此外,参加本批次车改的机构和人员为中央及地方国家机关和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具体到报道中的匿名县等县级单位,经核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加上公务员也就3000多名。此县处级干部仅有县级干部,其余均为科级及以下,即使参照国家机关的补贴标准,平均每人发放补贴最多也只是500元多一点,3000多人所需远不及4000万元,报道数据误差较大。该负责人认为,报道中的测算简单地套用中央标准计算地方车补支出,基数不清楚,方法不科学。
一些报道说,公车改革会给一些贫困地区的财政带来很大压力。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车改方案分级负责,因此财政方面同样分级负责。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政策上限内确定车补标准,首要原则是公车改革后的财政支出要低于改革前的支出,地方财政压力应该是下降的。这位负责人介绍,从车改政策整体来看,远距离公务活动与差旅费相衔接,不存在车补开支大的问题;近距离公务活动可通过公共交通解决,只要标准设计科学、行政区域划分适当,按规定测算出来的车补应当比车改前有所节支。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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