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文明要讯
  • 道德建设
  • 文明创建
  • 志愿服务
  • 未成年人
  • 我们的节日
  • 人文福建
  • 文明网校
  • 域外文明
  • 公共文化服务校园行
  • 来稿选登
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文明创建频道> 文明单位 > 正文
关爱始于心 维权践于行
永春县检察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纪实
http://wmf.fjsen.com 2014-08-21 17:28:39 来源:文明风    我来说两句

 文明风8月21日讯(通讯员 官雅黎 郭燕珍) 2013年8月1日,16岁的陈某昆无证驾驶一辆中型普通客车从永春县蓬壶镇都溪村往蓬壶镇街道方向行驶,行至203线258KM+850M进入省道203线左转弯时,遇14岁的黄某祥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后载黄某谊,男,14岁)从蓬壶镇街道方向沿203线往永春县呈祥乡方向行驶,陈某昆驾驶的车辆左侧与黄某祥驾驶的摩托车前部发生碰撞,造成黄某祥、黄某谊二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昆驾车逃逸。经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派员现场调查、取证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昆应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黄某祥及乘车人黄某谊不承担事故责任。此外,黄某祥在本次事故中身受重伤,经鉴定,其伤情为重伤。

 及时介入:关爱涉罪未成年人无小事

 永春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刑事检察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在获知该起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后,第一时间派员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同时重点监督公安机关取证的合法性,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合法权益。看着自动投案的陈某昆一脸懊悔,不断说着:“我也不想这样的。”未检办的尤检察官心忽地疼了,在对案情进行详细的了解后,立即联合公安承办人,依照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出台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意见》,对陈某昆展开社会调查。通过走访其监护人和朋友,未未检办的尤检察官了解到,陈某昆自初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在家尊敬长辈,听从父母教诲,无不良记录,其此次犯案系因心存侥幸,一时疏忽大意,改造教育把握较大,其父母、社区均表示要对其进行有效监护。

[1] [2] [3] 下一页 尾页 显示全文

责任编辑:金婷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 2014-08-20思明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工作成效显著
  • 2014-08-18莆田市城厢区多项举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 2014-08-18宁德:未成年人犯罪矫治基地回访帮教再造好少年
  • 2014-08-08以创新求实效 思明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
  • 2014-08-07我省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培训:给学生需要的心理教育
更多>>视频现场

第157期《“傻子”的幸福》

第156期《工业区里的“学习屋”》

第154期《快乐的“勇哥”》

第153期《小巷里的原住民》
相关评论
  • 文明委成员单位
  • 文明行业
  • 地方文明网站
  • 福建新闻网站
福建省政府福建人大网福建省政协网省委统战部福建网信网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总工会福建共青团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福建文艺网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省烟草专卖局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省食药监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税务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气象局省烟草专卖局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省工商银行省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福建分公司省移动公司省联通公司省电力公司省邮政公司
福州文明网厦门文明网漳州文明网泉州文明网三明文明网莆田文明网南平文明之光龙岩文明网宁德文明网平潭文明网
东南网福州新闻网厦门网泉州网漳州新闻网宁德网
  • 关于文明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