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了十年的《中小学生守则》(以下简称《守则》),经过两年的修订,教育部于8月1日公布《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提出爱祖国、讲文明、护安全等9项内容。
与此同时,新版守则删去了大量空洞模式化内容,增加切实可行的具体指导,内容更“接地气”了。而“见义勇为”这一行为准则退出了“守则”,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柳州市部分老师、家长及学生也高度关注。
教育部自2012年启动《守则》修订工作后,将原本琐碎、冗杂的70余条规范变成了朗朗上口、便于记忆的三大准则、九项内容。而新版《守则》更与时俱进了,“控制 上网时间”“低碳环保生活”等近两年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也进入了《守则》。不仅如此,一些新的身影也在《守则》中频频亮相,例如热心志愿服务、会自护懂求救、垃圾分类等实用的生活技巧。
对比新旧两版学生守则,一些大家众所周知的规范已悄然退出了“舞台”。在原《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第40条为“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在新版守则中却觅不到“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对“会自护懂求救”的强调。
完全取消“见义勇为”并不可取,现在社会中需要见义勇为的精神。完全删除“见义勇为”这一准则似乎是对见死不救这一行为的默认,应鼓励在能力范围内见义勇为。而有学生认为,这是反倒是一种回归理性的做法,对学生而言,不计后果的见义勇为实则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家长们则普遍支持取消“见义勇为”。家住中山中路的韦雪秋有个正在上小学四年级的女儿,谈及删除“见义勇为”,她颇为支持:“现在的家庭几乎都是独生子女,万一孩子在见义勇为时不幸遇难,让家长如何是好?”她认为,家长监督孩子遵守规范的能力有限,学校有义务教导孩子掌握基本的自救知识,与此同时也应配合教导孩子碰到危险时该如何应付。
对孩子而言,无论是从体力、救助技能上来看,见义勇为本身不太现实,弄不好反而会生出意外。
取消“见义勇为”是否合理,众说纷纭。见义勇为不意味着不顾个人安危,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行为和思维并不是很成熟,不鼓励他们因见义勇为导致自己陷入危险境地。我们鼓励见义勇为,中小学生在自身条件及能力有限的前提下,可借助成年人或是社会的力量正确且合理地解决突发事件,而这也是需要正确引导的。目前并没有相关的细则下发,以往的《守则》、《规范》在实施过程中有些规定已不再符合实际,因此做出更符合新时代的修订方案是合理的。(梁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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