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文明委和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关于文明旅游的一系列部署,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清新福建文明旅游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旅游景区(点)文明行动
1、加强景区(点)自身建设。景区(点)作为文明展示的窗口之一,要以争创文明风景旅游区为载体,扎实开展文明旅游行动。住建、旅游、农业、林业、水利、宗教、文化等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管,加大投入力度,协调帮助景区加强软硬件建设,注重改善硬件环境,配套服务设施。要提升管理质量,建立培训机制、激励机制,围绕文明旅游,落实职能要求和相关标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提升队伍素质。大力加强安防和预警,安全设施与措施到位,建立景区游客流量监测系统建设,实行动态监测和实时分流,缓解高峰期景区过度拥挤问题;此外,现场根据客流动态调节服务力量,减少服务窗口等排长队现象。
2、开展诚信经营服务。坚持以游客满意为目标开展诚信经营服务活动,旅游购物场所规范经营,秩序良好,明码标价,坚决杜绝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和拉客宰客、假冒伪劣商品出售等欺诈行为。加强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文明礼仪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优化管理、文明服务,规范服务,以自身文明带动旅客文明;强化便民服务,为旅游提供景区游览信息、气象预报、应急药品、咨询。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定期进行游客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
3、建立文明督导制度。景区工作人员要做好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加强对游客的教育引导,把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工作做到位、做到人,及时提醒、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建立文明督导员制度,落实好景区导游的讲解服务、文明督导一岗双责制度,负责景区旅行途中全程督导,对不文明行为重点追溯游客本人和导游双向的责任。各景区要建立文明旅游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文明出游主题志愿服务;要大力培育文明导游、旅游者,发挥榜样带动作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生态出游、绿色消费。
4、依托景区(点)资源加强宣传。景区、景点是游客集中地,也是文明行为的易发地,要充分依托展板挂图、电子屏幕、广播电视等,播放旅游宣传片、微电影,展示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标语,要在景区(点)醒目位置张贴发放《文明旅游倡议书》、《文明旅游提醒》和言行文明、食宿文明、交通文明、观光文明、娱乐文明等方面注意事项的文明旅游宣传资料,并通过景区开通的网站、微博、微信等加强旅游景区宣传和温馨提示,大力宣传文明公约、文明旅游提醒语,在景区出入口、草坪、售票窗口、旅客休息区等醒目位置设有与周边环境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和道德格言,让旅客时时处处感受到文明出游的浓厚氛围,将文明旅游意识转化为民众自觉行动。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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