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限乘” 上门“求执行”
拖了1年半的案子终解决
上了失信名单库,被执行人将受到信用惩戒。
泉州晚报讯(记者 黄耿煌 通讯员 李柳红 吕晓辉文/图)买票乘动车,被拒绝;改乘飞机,还是被拒绝。南安的许某终于尝到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了。日前,他主动到南安法院,还清了拖欠的债务,从法院失信“黑名单”中脱身。
据悉,这是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航总局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乘”措施生效后,泉州首例因“限乘”而主动履行义务的案件。
许某29岁,家住南安柳城街道,曾在南安恒利纸品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
2009年3月,他向公司预借差旅费2000元。同年4月,他又先后两次在销售活动中代收货款,却未上缴到公司财务。3次共拖欠、占用公司款项累计23453元,并在借款借据上签名确认。
后来许某离职,但其拖欠的款项一直未还。2012年1月,恒利纸品有限公司将许某告上法庭。同年5月,南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判决许某应依法返还23453元。
判决书生效已一年多,仍未见许某前去还款,恒利纸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后,许某依旧无影无踪,南安市法院执行局查不到其银行存款,也无其他动产不动产可用来返还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将许某的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据介绍,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包括坐飞机、乘坐动车、进高档消费场所等。这才有了近日许某主动到南安法院执行局还款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