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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mf.fjsen.com 2014-04-29 09:22  林蔚 马浙闽 王光忠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4月29日讯(本网记者 林蔚 马浙闽 王光忠)闽侯县检察院接待室近日来了一群风尘仆仆的村民,带头的一名中年农妇见到检察官林文走进来,立即上前紧紧握住他的双手,噙着泪水连声说感谢。

林文和农妇蔡女士的故事始于两年前的一个案子。2012年9月6日,刚上初中的12岁男生小唐途经斑马线时被一辆货车当场撞亡。事故责任认定为,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小唐骑行过线负次要责任。然而,小唐的母亲蔡女士却不同意,因为她听到有些群众说,当时小唐是牵着自行车非骑行过斑马线的,不应负任何责任。

刚调任公诉岗位的林文受理了此案。

2013年7月,肇事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案件也由刑事诉讼转为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的判罚认定标准成为一道难题。小唐的父亲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小唐在上初中前,虽然户口在闽侯县鸿尾乡,却同蔡女士一直生活在莆田的城厢区,理应按照城市户口标准进行赔偿,但保险公司不同意。

随后,林文找到国家统计局的文件和相关判例,证明被害人长期居住地虽然称为“村”,但是按城乡分类却属于主城区。在一审判决中,闽侯县法院支持按照城市户口标准进行赔偿。但是保险公司却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福州市中院。在二审中,林文考虑到被害人家属请律师费用高,且案件本身胜算很大,所以建议蔡女士自己出庭辩护。今年年初,市中院维持一审原判,蔡女士终于得到了52万余元的赔偿金。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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