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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陈再兴获“福建省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
http://wmf.fjsen.com 2014-04-10 09:36  卢丽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4月9日讯(通讯员 朱亚圣 张建华 本网记者 卢丽娟)近日,陈再兴获得福建省委宣传部、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少工委联合颁发的“福建省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称号。

  陈再兴是漳州龙文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他获此殊荣的理由是,精通公诉业务,办案客观公正;引导研发多媒体示证系统和量刑建议管理系统,促阳光公诉;推行庭前会议的开展,积极探索巡回检察的新模式;建立“零犯罪校园”和未成人教育实践基地,集“挽救、感化、预防”一体化。

  校园常青树

  在漳州市龙文区的政法干部中,活跃着一支特殊的队伍。他们中的每一个人不仅要完成自己日常的工作,而且还要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挑起另一副重担。他们就是龙文辖区各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和校外志愿辅导员。说起这支队伍,大家很容易就会想起其中的一个人,他就是龙文区检察院的公诉科长陈再兴。大家之所以会记住他,因为他是龙文区政法系统的校园常青树。

  从农村走来的陈再兴,1997年加入政法队伍。由于工作上的特殊条件,他经常接触一些未成年学生的案件。研究处理案件过程中,院领导总是吩咐不要就案办案,要注意收集材料,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由于刚参加工作不久,社会阅历有限,他不太明白领导所说的话的意思。直到后来的一天,他才懂得什么叫办案的社会效果。

  那是1998年初夏的一天,张亚明副检察长把他叫到了办公室,交给他一个任务,那就是在暑假之前到检察院所挂钩的梧桥小学,结合办案实践给同学们上一堂法制课。接到任务之后,他感到非常紧张。该跟孩子们说些什么呢?经过跟老同志们多次探讨、反复查阅相关资料,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才凑成了一篇讲稿。上课当天,他费了一个多钟头才把稿子读完。看着操场上满身大汗而又听得入神的老师和同学,他有了少许的成就感,心里觉得这阵子的精力没有白费。

  从此之后,他爱上了学校这块宣传阵地。办案之余,他的身影就经常出现在辖区内各个学校。时而跟学生们交流案件的启迪,时而与老师们探讨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与管理方法,时不时的还会找些案例跟孩子们上上法制课。他先后担任过辖区内十几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大的学校如龙文中学,有上千名师生;小的学校如石井小学,老师连同学生加起来也不超过30个人。但无论学校大小,师生多少,他始终认真耕耘在这方土地上,一干就是15年,目前,他仍兼职龙文实验小学的校外辅导员,成了龙文政法界的校园常青树。

  多情守护神

  长期搞政法工作,加上长期的学校帮教、辅导生涯,成就了陈再兴对学校、对学生多情的性格,守护着这方净土、这群人。

  去年,某中学初一年有个不满14周岁的被害人王某玲先后与两名校外的小男生“谈恋爱”,同居后多次发生性关系。此事后来被女生的母亲发现了,到公安机关报案控告两男生强奸其女儿。由于该女生系幼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案件报送到检察院。审查过程中,他吩咐承办人将双方的父母亲请到检察院,让双方面对面沟通,充分认识到各自的孩子及家长本人在案中的责任。

  办案中,陈再兴注重将社会调查与羁押必要性审查相结合。侦监、公诉部门在审查案件中,适时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并以此作为对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依据。在对这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成因、家庭情况等展开调查时,发现虽均已构成犯罪,但犯罪嫌疑人均系与被害人在恋爱期间发生性关系,被害人均属自愿,无发生威胁情况,情节比较轻微,案发后,被害人主动到检察院要求谅解两名犯罪嫌疑人。最后,通过捕前会商会议的形式,龙文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不宜报捕,取得较好效果。最后,犯罪嫌疑人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长的谅解,案件得到了从轻处理,两个男生都被判了缓刑。

  按道理此时是案结事了了,但细心的陈再兴发现,该女生的家庭条件比较差,特别是住房条件很恶劣。家里除了父母亲外,还有一个老奶奶,一家三代四口挤在一个不足20平方米的房子里,女孩不得已才到外面亲友家住,最终失管,不久就跟其他男生谈恋爱并同居了。了解到这个情况后,陈再兴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建议帮助解决女孩家的住房问题。后来,通过组织出面协调、帮助,不久前,女孩家建起了一套两层的新房。而对于另外两名男生,在陈再兴的帮助下,也先后进入龙文区一家钟表厂打工。这家公司后来还建立了法制宣传基地,配合检察院开展宣传教育。

  对于偶然失足的在校生,他给予尽心呵护,为他们争取最大的可能,使他们能够修完学业。不久前,龙文中学学生林某等三人为了跟窜入校内的校外男青年“理论”,不慎将该男青年打成重伤。案件移送起诉时,其中两名学生自知罪行严重,已经感到厌学而缀学了。但通过阅卷、走访、讯问、退回补充侦查等多方面工作,陈再兴带领承办人收集补全了大量的证据。最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从轻处理意见。在学校、教育局、公检法等各部门共同努力和帮助下,这两名学生最终重新回到课堂,继续自己未完成的学业。

  无情打击者

  除了对学校、学生多情的一面。对待犯罪嫌疑人、对待来犯之人,陈再兴会利用所掌握的知识,毫不犹豫的挥出法制的铁拳,给予入侵者无情的打击。

  一次,校外两名男青年张某和林某半夜翻墙进入某所学校的女生宿舍,轮奸一名女生。其中林某当场落网,张某侥幸逃脱。很快林某被判四年有期徒刑,但张某仍逍遥法外。陈再兴作为该案的公诉人,他并没有因一名罪犯的落网而放弃对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的追诉。经过契而不舍的努力,两年后,张某落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去年,校外青年冯某等人盯上了朝阳镇一所学校的在校女生张某。他们采用花言巧语、小恩小惠、威胁恐吓、软硬兼施等手段,多次轮奸了张某。案件报送到检察院后,陈再兴发现,本案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轮奸案:几名犯罪嫌疑人不但多次轮奸了被害人,而且其中有一次还将轮奸过程用手机拍下视频并上传到了互联网,给被害人造成极大的肉体摧残和精神伤害,被害人因此已经精神失常并离家出走。专业的直觉告诉他,该案这几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并未充分考虑上述情节,只把该案当成一般的强奸案件来处理。为有效打击犯罪,使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制裁。他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对上述重要的量刑情节进行了充分的补证。因为法律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一审的审判权在市这一级的人民法院,基层法院无权审判。他毅然将补充侦查后的案件报送到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采纳了他的意见,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无情的铁拳再次让犯罪嫌疑人无所遁形。

  柔情检察官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陈再兴除了上述多情而又无情一面,还有柔情的一面。说他的多情、无情与柔情,是因为他在办案中除了对犯罪分子强硬的一面,时不时的会显露出人民检察官对民众温柔的另一面。

  曾某,刚14周岁,某中学的初中在校生。去年的一天晚上,她在一次的网聊中因为替他人打抱不平而与另外一个人在网上展开骂战。受到侮辱后的曾某找到了其男朋友小刚替她出面教训对方。没想到小刚纠集多人跟对方斗殴过程中将对方一张姓男子追打致死。曾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捕入狱。曾某入狱时不知其已怀有身孕,不谙事世的她见自己的身子日渐肥胖,还写信安慰母亲,说自己在里面过得很好,还长胖了不少,叫母亲不必担心。陈再兴在审查案件时,细心的他发现了曾某发胖不太正常。经过配合看守所、侦查机关等部门,他们将曾某提押到医院做了细致的检查后发现,曾某已怀有五个多月的身孕。

  案发后,死者张某的父亲纠集宗亲朋友多次到曾某家闹事,并扬言杀死曾某等相关人员偿命。如果对曾某办理取保候审,让她到看所守外做人流,张某父亲的行为是否可能对曾某造成威胁,是办案人员不得不考虑的问题。经过慎重考虑,陈再兴向领导提出“秘密出所人流,加强安全保障,维护少女权益”的意见最终得到采纳。曾某人流住院期间,公诉科的全体同志还跟着副检察长赵光一起到医院探望了成功手术的曾某,送上了一束康乃馨。事后,他们还约见了张某的父亲,细致地做了张父的思想工作。

责任编辑:卓志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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