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漳州4月9日讯(通讯员 朱亚圣 张建华 本网记者 卢丽娟)近日,陈再兴获得福建省委宣传部、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少工委联合颁发的“福建省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称号。
陈再兴是漳州龙文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他获此殊荣的理由是,精通公诉业务,办案客观公正;引导研发多媒体示证系统和量刑建议管理系统,促阳光公诉;推行庭前会议的开展,积极探索巡回检察的新模式;建立“零犯罪校园”和未成人教育实践基地,集“挽救、感化、预防”一体化。
校园常青树
在漳州市龙文区的政法干部中,活跃着一支特殊的队伍。他们中的每一个人不仅要完成自己日常的工作,而且还要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挑起另一副重担。他们就是龙文辖区各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和校外志愿辅导员。说起这支队伍,大家很容易就会想起其中的一个人,他就是龙文区检察院的公诉科长陈再兴。大家之所以会记住他,因为他是龙文区政法系统的校园常青树。
从农村走来的陈再兴,1997年加入政法队伍。由于工作上的特殊条件,他经常接触一些未成年学生的案件。研究处理案件过程中,院领导总是吩咐不要就案办案,要注意收集材料,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由于刚参加工作不久,社会阅历有限,他不太明白领导所说的话的意思。直到后来的一天,他才懂得什么叫办案的社会效果。
那是1998年初夏的一天,张亚明副检察长把他叫到了办公室,交给他一个任务,那就是在暑假之前到检察院所挂钩的梧桥小学,结合办案实践给同学们上一堂法制课。接到任务之后,他感到非常紧张。该跟孩子们说些什么呢?经过跟老同志们多次探讨、反复查阅相关资料,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才凑成了一篇讲稿。上课当天,他费了一个多钟头才把稿子读完。看着操场上满身大汗而又听得入神的老师和同学,他有了少许的成就感,心里觉得这阵子的精力没有白费。
从此之后,他爱上了学校这块宣传阵地。办案之余,他的身影就经常出现在辖区内各个学校。时而跟学生们交流案件的启迪,时而与老师们探讨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与管理方法,时不时的还会找些案例跟孩子们上上法制课。他先后担任过辖区内十几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大的学校如龙文中学,有上千名师生;小的学校如石井小学,老师连同学生加起来也不超过30个人。但无论学校大小,师生多少,他始终认真耕耘在这方土地上,一干就是15年,目前,他仍兼职龙文实验小学的校外辅导员,成了龙文政法界的校园常青树。
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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