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处世,当以“信”字当先,古代人季布重诺言,讲信用,创下了“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的千古佳话。故而,但凡以守信为立身之本的人,在争取实现自己人生目标的同时,也会收获因为对他人的诚信而带来的,对自己的尊重和友谊,这是不能用金钱和物质来衡量的。
然而“守信”还有另一个背面,就是“失信”,二者就像处于一个“跷跷板”两端的物体,时刻左右着处于中间的“诚信”,守信和失信的博弈实际上是品德和欲念的较量。一个人是否守约,是否违背承诺,就是要看他心目中对道德问题的理解和对金钱或物质的占有欲有多强烈来决定。对于具有君子德操的人来说,自然不屑于为占有更多的不当利益而损失自己的德行。但对于凡事以利为先的人来说,往往是不耻于放下自己的良心,甚至于红口白牙地任意抵赖、否定本来该由自己遵守的承诺。虽然这样的极端人物占少数。但其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却很容易波及到那些处于失信与守信,品德和欲望两者间摇摆不定的人们。使他们的诚信失衡,倒向占有利益一方。
以至于人往利边行,无利不贪成了他们背信弃义的借口。这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一直以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对于如何守信的问题,许多学者和团体都在探讨如何倡导个人自律自省,要求从自己良心发现和思想教育上来解决个人诚信问题。但当占有欲与道德素质对决的情况下,处于无形状态的诚信行为却往往败于拥有实际好处的有形金钱和物质之下。
因此,完全依靠正面引导教育,让人们自觉履行守信,杜绝失信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要牢牢掌控守信一方的主动权,融入社会监督才是王道。而构建社会诚信,惩戒失信行为无疑是当下中央自上而下给信用问题打的一剂强心针。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有些个人和企业在既得利益的驱使下,采取一拖二赖三闪人的方式逃避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即使法院采取冻结资产、强制执行等方式来解决纠纷,但很多时候却面临着执行难的问题。构建完整的社会诚信体系,正是把失信这匹脱缰的野马拉回到正途上的强有力方式。而建立这样的完整体系是一个洪大的工程,我们的政府领导人已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诚信大网正徐徐拉开,通过曝光人民法院正式认定的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企业,让这些不诚信的人在光天华日下无处遁形,大幅提高他们的社会“知名度”。同时与政府相关机构的审批认定等工作以及银行借贷等方面实行挂钩,甚至还可以与交通出行、消费娱乐一起配套,真正实现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诚信体系。
在这样强大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制约下,对于法院强制执行都漠视的人来说,将是如芒在背,无法独善其身。而对于那些尚处于观望状态,心存侥幸的人来说,无疑是敲山震虎,当头棒喝。社会信用体制的建立,不仅仅是为更有效地解决拖欠债务问题指明了方向,它的作用将是推动整个社会诚信的发展。所以,这只是一个开始。
社会诚信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要建立守信用重承诺行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全社会各方面来共同制约诚信的发展方向,才能全面提高人们的整体素质和道德自觉自律意识。也只有在这样的认识条件下,对他人的一诺千金,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公平交易、诚实待人才能实现人们思想上小康社会。(张永辉)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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