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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就业不能总是纸上谈兵
http://wmf.fjsen.com 2013-12-30 16:33  刘纯银 来源:安庆文明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国资委发布了《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但“报名条件”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对此,西北师范大学大四女生刘唯一质疑:“公告里写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实是只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的人。国资委是国务院正部级直属特设机构,为什么只招北京人?”(12月22日《海口网》)

众所周知,就业是当前最大的民生。就业跟家庭和睦、犯罪、生活稳定及社会保障等各种社会问题都是关系密切。失业了就意味着没有经济来源,势必影响生活,还可能影响夫妻关系。于是一些人为生计铤而走险、挤占社会保障资源等。改革开放近三十年,随着妇女的越来越解放,国家对妇女权益的保护越来越细致,使得妇女们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了诸多优惠。其中,除了各类假期之外,哪些重活,脏活,长时间的外出工作以及不时的深夜加班等等,女性都会因为照顾得到减免。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并非如此。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就业中的性别、身高、疾病等歧视屡见不鲜。据报道:最新调查数据显示,有超过八成的人认为在找工作当中存在就业歧视,认为较严重的占到一半。也难怪社会流传“现在大学生找工作难,女大学生找工作更难,有身体缺陷的女大学生找工作那更是难上加难”。

一句话,在当前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就业歧视可谓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从乙肝歧视到性别歧视,从学历歧视到籍贯歧视,诸如此类,让不少应聘者望职兴叹。殊不知:就业歧视不仅挫伤了大学生学习、生活的积极性,还可能助长部分女大学生“学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更严重的是,各种歧视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原则,使得全社会的人才流动不畅通,劳动力资源配置出现扭曲,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造成就业歧视的原因固然很多,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也并非是某一家用人单位的原因,而是一个社会化的问题。因此,在当前就业环境下,单纯依靠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就业歧视的单打独斗肯定是不现实。因为公平就业的法律精神并没有被用人单位信仰。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是改善公民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为了解决就业问题,中国已经制定了很多相应的法律,比如1994年制定了《劳动法》,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2007年2月份又审议了《就业促进法》草案,还要制定劳动调解仲裁方面的法律。这些都会有助于解决中国劳动力市场问题、解决就业问题。反就业歧视是为了捍卫人的尊严和人权,维护社会公正,充分发挥人的潜能和有效利用人力资源,它关涉人的幸福和健康发展,所以就业不只是劳动人事部门的事,而且是全社会的事情。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大力倡导平等就业,制定反对就业歧视、促进公平就业的政策和法律。需要各级政府在实际工作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如政府在招收公务员时,应增加民主性、透明度和平等性,招收标准中不应有歧视性条款。同时,政府作为促进公平就业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行政监管力度,定期公布就业统计数据,主动听取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组织的意见,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和评估。

期待各类就业歧视不再有,更期待各级政府机构带头营造公平公正就业氛围,让大家亲切感受社会的和谐与温暖!如果政府机构带头制造就业歧视,其他单位势必无所忌惮纷纷仿效,所谓“就业公平”将永远是纸上谈兵。(刘纯银)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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