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 持续推进
一是建立机制。市区两级均成立实施“文明餐桌行动”领导小组,并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负责市区两级文明餐桌行动和主题实践,具体日常工作由联席会议确定后分步骤进行实施。市区两级均成立文明餐桌督查队,成员由实施文明餐桌行动领导小组等有关人员组成,确定了督查和抽查的具体要求,每月和每季分别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活动。二是督查推动。市实施文明餐桌行动领导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文明餐桌行动”抽查活动,组成5个督查小组,统一抽查时间和检查内容,深入到市区餐饮单位抽查“文明餐桌行动”落实情况,加强对“文明餐桌行动”的现场督查和指导,及时通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有关餐饮单位限期整改。梅列、三元两区实施文明餐桌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社区工作人员及工商、卫生监督等部门人员共35名,成立“文明餐桌”宣传督导队,组成15个督导小组,每月一次深入辖区各餐饮单位开展文明餐桌宣传督导活动。三是出台处罚办法。经组织讨论和广泛征集各餐饮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8月1日,市实施文明餐桌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三明市宾馆、饭店、餐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剩饭剩菜行为处罚办法(试行)》,明确了剩饭剩菜行为处罚的种类、剩饭剩菜行为认定及处罚的适用等,有力地促进了“文明餐桌行动”的深入开展。四是列入精神文明创建各类考评。把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纳入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考评内容,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在2013年度各类创建活动实地初评中,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基本能够按照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设置“不剩饭不剩菜”温馨提示、加强剩饭剩菜行为管理的要求抓好落实,带动全市文明餐桌行动”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机制化。(三明市委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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