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11时,“北京地铁”在其官微附图指责不文明行径:“‘蝗虫’过后的10号线,一片狼藉……北京首都的宽容大度为人称道,但有时候宽容过了头也是最大的诟病。对于恶意破坏北京首都的行为,我们只想说‘这里不欢迎你!’”引发舆论哗然。(11月10日《北京青年报》)
地铁上乱扔垃圾、散发小广告,的确是不文明的行为,而这种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也的确让人反感乃至愤恨。因而,向不文明者提出警示、谴责,本无可厚非。但用什么方式警示、谴责,还真得掂量掂量。将不文明行径称作“蝗虫过境”,是一种谴责,听起来很形象,也很解恨,但“蝗虫”之称,属恶言恶语,用“蝗虫”恶语谴责这些不文明者,明显带有形象丑化、尊严辱没性质,不仅让人听着不舒服,而且有一种“以恶治恶”的感觉。
也许,发微博是个人行为,代表不了地铁管理官方,但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也难以让人不对地铁管理部门产生联想,正所谓,小事不小,不可忽视。可见,用“不文明”治理不文明,属于下下策,不仅不能给予支持,而且还要提出整改建议。用“蝗虫过境”这种恶语来谴责乱贴小广告、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表明地铁方面在文明管理约束措施上,还需要改进方式方法,还需要提升服务质地,裨补缺漏。
从管理部门角度讲,应该健全和完善文明监管制度,并建立有效的文明管理运行机制,同时,对诸如乱贴小广告、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通过一定途径予以谴责,这些都是正常管理内容。但有一点必须明确,不能“不文明”方法治不文明现象。退一步讲,用“蝗虫过境”这种恶语来谴责不文明行为者,也未必能奏效,反而会招致舆论的吐槽,诚如网友所言:就算是贴“牛皮癣”者,就该蒙受“蝗虫”式羞辱吗?
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不光要谴责“蝗虫”恶语这种不文明的言行,更应该以此为镜子,检视我们日常生活中自觉不自觉出现的不文明行为。
环顾我们的生活,类似对不文明行为恶语相向的现象还真不少见。家庭中,时常听到有家长对做了错事的孩子,以“蠢猪”之称辱骂;网络上,争论问题尤其是对和自己口味的话题,也时常看到有人以雷语谩骂;在基层,为宣传某个政策,整治某种不正之风,也时常看到张贴恶言恶语式标语……这些现象,从初衷上看没有问题,都是出于对某种行为不满,想整改整治,以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方式方法上明显有失文明,也应成为整改对象。
不文明行为算是社会公德污点,需要用道德的力量促其痛改陋习。应当承认,地铁是公共场所,也应该是文明场所,而公共文明场所,公共文明场所的文明秩序和环境,要靠大家共同来维护,共同维护无非两种方法:自律和他律。与每位公众来说,应该加强自我文明道德、社会公德方面的修养,自觉遵守文明规则,时时处处按规则行事,约束自己的行为,以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并带动他人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的文明环境和秩序。对每个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来说,要倡导文明管理,注重文明引导,大力改进公共服务,树立文明形象。
社会主义文明程度的提高,是建立在公民文明素质和执法者文明素质同时提高的基础上,两者缺一不可。公民文明素质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其中很重要的一环,就是管理部门要用自己的文明行为做出良好的示范,包括出台的政策规定,实施规定中的措施,都要符合文明的基本要求,这一点说起来重要,做起来容易忽视。因此,应该坚持自律与他律并重的原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共同打造文明服务的环境。 (董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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