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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蝗虫”恶语这面镜子检视不文明行为
http://wmf.fjsen.com 2013-11-25 17:20  董昕 来源:张家港文明网    我来说两句

环顾我们的生活,类似对不文明行为恶语相向的现象还真不少见。家庭中,时常听到有家长对做了错事的孩子,以“蠢猪”之称辱骂;网络上,争论问题尤其是对和自己口味的话题,也时常看到有人以雷语谩骂;在基层,为宣传某个政策,整治某种不正之风,也时常看到张贴恶言恶语式标语……这些现象,从初衷上看没有问题,都是出于对某种行为不满,想整改整治,以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方式方法上明显有失文明,也应成为整改对象。

不文明行为算是社会公德污点,需要用道德的力量促其痛改陋习。应当承认,地铁是公共场所,也应该是文明场所,而公共文明场所,公共文明场所的文明秩序和环境,要靠大家共同来维护,共同维护无非两种方法:自律和他律。与每位公众来说,应该加强自我文明道德、社会公德方面的修养,自觉遵守文明规则,时时处处按规则行事,约束自己的行为,以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并带动他人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的文明环境和秩序。对每个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来说,要倡导文明管理,注重文明引导,大力改进公共服务,树立文明形象。

社会主义文明程度的提高,是建立在公民文明素质和执法者文明素质同时提高的基础上,两者缺一不可。公民文明素质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其中很重要的一环,就是管理部门要用自己的文明行为做出良好的示范,包括出台的政策规定,实施规定中的措施,都要符合文明的基本要求,这一点说起来重要,做起来容易忽视。因此,应该坚持自律与他律并重的原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共同打造文明服务的环境。 (董昕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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