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备受瞩目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三审。针对目前环境污染形势,立法机关继续从多个方面补充完善法律草案。其中,政策环评、生态补偿等,都被视为“超前”举措。>>>新闻细读
环境问题关乎国计民生,生态恶化之下人人都无以幸免。京津冀严重的雾霾加大了全民对环境法修订的期望,也使环保法修订案草案三审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可以说,修订的成效如何,呈现给公众的最后是一个什么样的版本,直接关系到环境保护状况的改善情况。
所谓法无禁止便可为。时下环境恶化的原因虽然有多方面的因素,很重要的一个原因,还是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和不足,比如:环保法立法目的和指导思想落后、内容偏重于污染防治而轻视自然资源的保护、基本制度不太合理、以及环保法体系的结构还不完整。对此,此次修订的目标,不仅在于要改变现行法律的不足,更要对接现实和长远的需要,在立法上要有“超前”意识,在步子上不妨大但一点,以立法的超前性带动意识的改变,以及行动的跟进。
如果此次修订在指导思想上,不能考虑到环境恶化的真实状况,以及高标准举措的紧迫性,并通过立法的方式规范各方行为,那么环境状况还是不可能实现根本性的好转,环保法修订也就会失去意义。从现在的信息来看,政策环评、生态补偿等都有“超前”的倾向,但在“公益诉讼”等方面,迈的步子还不够大,公民维权的渠道还不够通畅。
时下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还在于高污染高能耗高成本企业太多,“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造成了地方生态的急剧恶化,环保监管体系上的短板,使环境执法相对弱化,再加上公益诉讼以及民间维权的成本太高,路径过窄,无法发挥全民监督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规划、政策环评给公共政策把关,加强生态补偿、加大治污成本、加大处罚力度,达到威慑效应,扩大公益诉讼路径,发挥全民监督作用。
不过,从现在的信息来看,由于考虑到步子过大带来的不适性,执行层面的难度以及相关部门的阻挠等因素,在政策环评、公益诉讼等方面所迈的步子并不大,在立法层面还没有形成高度的统一。虽然此次修订破例两次公开听取公众意见,但似乎离公众期望值还有很大的差距。
不难看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次修改环保法,显得格外慎重。也正是如此,才尤其需要对接现实致力解决问题,使最后修订出的版本,能够发挥关键性的作用。否则不但无以承载公众厚望,也无以解决现实问题,更损及立法社会信任度。(唐伟)
责任编辑:金婷 |
- 2013-10-31道德的昭示 向上的力量
- 2013-10-31道德模范是我们的镜子
- 2013-10-31“好人”有啥“好”?解析道德模范、身边好人
- 2013-10-31凝聚道德力量为中国梦加力
- 2013-10-31让道德力量引领时代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