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物业小区长效管理,路在何方?
http://wmf.fjsen.com 2013-08-22 10:33 段金柱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一个有益探索——“民非”组织参与物业管理
在政府、无物业小区居民进退失据的情势下,台江区苍霞街道率先引进“民非”组织参与无物业小区管理,是一个有益探索。
这个探索首先在三保园小区实现。这是一个拆迁安置小区,共有5座楼247户住户,于2005年入住。这里曾经有过两任物业公司,但由于物业收费标准太低以及管理不当等诸多因素,物业公司难以为继。2010年5月,第二任物业公司撤走,小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凸显。
情急之下,83岁的张汉卿联合4位热心居民,在街道和社区支持下成立了居民自治管理委员会。5位老人为小区事务热心奔走,赢得了小区居民的支持,物业费缴费率达90%以上。目前,小区物业费收入和汽车车位管理收入,除了支付人员工资,还能有所盈余,他们又把这些钱回馈给小区居民。
不过,5位热心老人始终有所顾虑:这个组织不够“名正言顺”、票据不正规、收入只能存在个人户头。“真希望有一个正规组织来接下小区管理。”管委会主任蔡智锦说。
正是这样的契机,2012年9月,苍霞街道决定介入,但不由政府“包办”,而是由“民非”组织(民办非企业组织)——苍霞街道家园事务服务中心介入管理,使之正规化。这个中心是由苍霞街道的三保、苍霞新城等8个社区共同出资3万元,于2012年6月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家园中心主任林丽芳介绍,无物业小区的所有收入都将存入家园中心的银行公共账户,并由中心聘请的专职会计、出纳等统一核算,提供正规票据。如果小区管理到位,物业费收取率已达90%以上仍收不抵支,那么所差管理费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贴补,比如由家园中心派保洁员或保安到社区服务,而这些人的工资由政府买单。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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