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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8月19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10月份,烟台市慈善总会的原办公室主任王洪涛驾驶公车撞死人逃逸。事情的处理却让人颇为不解,肇事者没被起诉,所赔的80万元被指可能为善款。
烟台市慈善总会的原办公室主任王洪涛驾公车撞死人逃逸一案,王洪涛却没被起诉,这期间究竟是什么在神通广大地左右事态,相信蹊跷重重,有待真相的水落石出。
而民事赔偿也是疑云密布——按照双方协议,受害者家属拿到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治疗费、抚养费等共计80万元,算是一次性了断。2012年11月7日签订的协议,甲方是受害者家属,乙方签字的两人中有一人是烟台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副主任许夫新。第二份2013年1月27日签订的赔偿协议,甲方是“烟台市慈善总会办公室”,括号王洪涛,甲方签字落款也是许夫新,并留有他的身份证号码,加盖了两个慈善总会办公室的公章——这就让人怀疑这所赔的80万元可能是用善款来埋单了。
如果人们的质疑是事实,那么,这严重违反中纪委等部门规定的举动,自然要受到严惩。当然,我们更期待烟台市慈善总会来自证清白——把善款的收支情况一一明示。可惜的是,报道称“烟台市慈善总会官网对2012年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2012年度结余2.22万元”,恐怕这个公示还是一笔糊涂账,还是令人雾里看花,所以,人们难免质疑:赔偿款究竟来源于哪里?
在一些官办慈善组织丑闻不断的当下,积极、主动地公开善款信息,其实是慈善组织得以生存、发展的唯一路径。近几年,不少公益慈善组织饱受质疑和抨击,折射出时下慈善事业发展中相关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的通病,这也难怪很多爱心人士大声亮出“无公开,不捐款”的立场了。
善款为何会被指成了官员车祸赔偿金?如果烟台市慈善总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是精细化公开的、透明的,人们断断不会无端指责,期待烟台市慈善总会自证清白。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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