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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零容忍”的道德红线
http://wmf.fjsen.com 2013-08-16 16:48  钱跃平 来源:最近国内各大媒体    我来说两句

最近国内各大媒体持续报道了一连串骇人听闻的丑恶事件:教师猥亵女童、医生贩卖婴儿、法官集体招嫖……这些在国人心目中受到高度尊敬的“神圣职业”却频频倒在了道德与法律的红色禁区。也许仅仅只是个别,也许因为某种原因,也许由于利益熏陶,但作恶人终将会受到国人的唾弃和法纪的严惩。虽然这些从表面上来看只是一些违法犯罪的案件,但当作恶人被冠以辛勤的园丁、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公平正义的使者时,此类行径引得国人声声叹息,并对其职业形象的破坏以及带给人们震撼冲击,绝不是一纸判决就能救赎的。

几起“神职”案件的相继曝光,不得不让我们对其进行重新定位和思考,他们本应就该比其他职业有着更高的道德要求和公众信任,然而为何在道德法理上逾越红线,究竟是什么驱使着这些“害群之马”一步一步向深渊坠落,这些“神职”从业者在利用职业和权利之便徇私枉法的时候,不仅仅是在危害社会的稳定,还将深深的侵蚀国人的信任之基,严重对我们倡导高调宣扬文明之风下的一种亵渎,不得不让我们扪心自问:文明之基如何建,道德之塔如何筑,职业操守如何遵循!

因此我们亟需一种“亮剑”精神,以“零容忍”之态去面对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不单纯是针对那些曝光了的“神职”行业,而应更普遍的是我们社会上的各行各业。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首先从业人员应当保证的是自律、自检、慎独三个要素。同时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明确责任意识,多关注自己的责任,少炫耀自己的权利和身份。其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道德践行制度、体制和机制协助,把基本道德要求同职业的行为准则统一起来,用社会主义道德一般化标准同行为过程联系起来,同时努力做好道德表率和辐射面的扩大,明确职业技能水平和道德标准两手抓不放松的基本要求。再者国家应当把道德建设同制度、法律配套起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成效,借助其强制性的特性在推动道德准则发挥上助力,同时切合新形势,新情况下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核心价值体系,将法律条令转为道德效能的“正能量”。最后社会应当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促使个人的内心修炼。“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同时充分利用社会媒介,去恶扬善,让不道德行为无处藏身,使正义之风持续永恒。

职业道德的建设是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本之际还是在于道德成效的建设。以德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方略,我们在传递文明“正能量”的同时,必要的时候应该狠下大功夫在全体人民中进行深入持久的道德教育,让社会少点“神职”的丑陋,多点“平凡”的真善美。 (钱跃平)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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