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一周,“代看望父母”系列生意就在网上走俏,价格从几十到几百元不等,最贵的一家网店3天收费就高达两千。虽说这些店铺的生意成交量在目前看来都不高,却难保在日后变得愈发火爆,毕竟现在为工作打拼的年轻人大部分都很难抽出时间回家陪伴父母,用他们的话来说,“不能常回家看父母,都是生活惹的祸”。“代看”业务或许能让年轻人的内心得到些许安慰和释然,却是一种道德的退化、伦理的失守,无法满足老人们的精神和心理需求。
百善孝为先——常存仁孝心,则天下凡不可为者,皆不忍为,所以孝居百行之先。古有杨乞彩衣养亲、沈云英忠孝双全;今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发生,以至于“常回家看看”这样最基本的尽孝方式不得不以法律形式得到刚性保护。“代看”业务一方面反映出年轻人由于时间、交通、工作、生活等各方面难以协调催生出来的无奈情绪,另一方面也折射出部分子女将尊老、爱老、敬老物质化的功利心态。尽孝这样一个厚重的话题,很显然被“代看”现象淡化了。
“常回家看看”入法,给了老人一份法律权利,给了子女一份法律义务。简言之,不常回家或违法。笔者以为,我们应当多从正面角度来理解这样的规定。其初衷必然是希望以法律形式推动亲情孝敬,填补老人们的精神需求,为道德层面的尽孝给予法律保护。可见,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无论对于保障老人,还是弘扬尊老、爱老的传统都是很重要的措施,是社会道德层面的一个巨大进步,以此来惩治不孝顺、漠视老人精神健康的子女则是最坏的情况。
近几年我们一直在为建设文明城市、美丽中国而付出辛劳努力,殊不知,美丽需要美德。文明城市不应当只是环境清洁、高楼矗立、绿水青山,物质的进步取代不了精神的空虚,金钱同样买不到亲情。诚如不少网友质疑的那样,常回家看看不是尽孝的唯一方式,况且不少外地打工者确难回家一趟,以此入法未免太过局限。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个事实就是:不赡养甚至虐待老人的消息时有爆出,全社会正在呼吁亲情回归。
作为子女,抽空打个电话回家和父母聊聊,节假日尽量赶回家中陪伴父母,不要吝啬言语和短信,一点小小的关心和问候都比找人代看父母或是买一大堆补品寄回家更能让父母从心底里感受到幸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传承了几千年的中华孝文化,不应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下停滞不前。(特约评论员 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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