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血液”也是食品安全的防护堤
http://wmf.fjsen.com 2013-05-07 16:58 邓海建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食品安全形势严峻,国家在严惩食品安全犯罪上的决心很笃定。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共同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有关定罪量刑标准。根据司法解释,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最高可判处死刑。只要执法到位,严苛的法律必能产生应有的效力。于此同时,我们仍须看到,构建并重塑食品生产领域的“道德血液”,也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乱象并不可怕,“掷出窗外”也不是唯一选择,只要以道德良心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同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食品安全上的种种不堪,定不会成为有碍中国梦的一声叹息。(邓海建)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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