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节日送礼,文化制度两手抓(专家视角)
春节即将来临,许多单位都在忙着给领导拜年、送礼,这甚至成为节前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按照惯例,各地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又要出台通知,再三重申关于节日期间不得收受礼品和有价证券的要求。然而,节日送礼文化如同韭菜般割了一茬又一茬,总也无法根除。如何改变这种不良社会风气?我觉得还需要从文化和制度两个层面入手。
文化在我国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不可小视。近年来我们在反腐败过程中非常强调制度的作用,这本身没有错。但如果指望制度建设能够解决一切问题,恐怕不太现实。其实,文化也是一种制度,是非正式制度的表现形式,是正式制度长期影响的结果。现代文官制度建立的基石是对官员德行的假设,要求旨在为社会服务的官员必须是品行高尚、清正廉洁的人。因此,道德防线在预防腐败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通常来说,我们按照社会精英和大众对腐败的容忍程度,可以将其分为三类:黑色腐败、灰色腐败和白色腐败。黑色腐败例如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灰色腐败的典型表现形式是“三公”消费,白色腐败就包括送礼。人类社会中,互赠礼物本来是一种非常正常的现象。然而,送礼和行贿之间并无清晰的界线。如果作为人情往来的价值200元的两瓶普通酒可以收,那么价值2万元的两瓶名酒能不能收呢?能收和不能收的酒之间有没有清晰的界线?国内外关于官员收受礼品都有相应的制度,除了要求不得影响公共权力的使用外,对金额往往也有规定。但如果收受礼品的限额是200元,那么连续10次每次送100元算不算违反规定呢?任何制度都是有局限性的。如果官员缺乏道德的约束,而总是想方设法绕过制度规定,那么没有制度能够制止得了。我国的政治文化与西方国家有根本差别,诸如节日送礼这样的不良风气不仅涉及腐败,也可被视作特权的一部分。因此,领导的率先垂范尽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仍然是很重要的。
同时,我国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确实也需要加强。我们党可以说是世界上对党员领导干部要求最严格的党,改革开放后先后颁发的各类廉政规则就有1000多项。问题是,严格的党纪政纪和相对宽松的刑事处罚之间存在很多不衔接之处,使得违纪往往“太容易”,但官员因腐败而被司法判刑的比例却较低。当前,我国正处于一场深刻的制度变革之中,由于固有的制度体系被渐次打破,而新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制度体系还尚未完全建立,为腐败提供了滋生蔓延的空间。在双轨制改革的过程中,很多机制是扭曲的,这要求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加以解决。如果收受的礼品已经被广泛视作对官员低名义收入的变相补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仅仅靠三令五申强调官员不得收受礼品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全面地改革官员的收入分配体系,使之进入一个良性的发展轨道。上海、江苏和北京等地实行的“阳光工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官员收入的规范化问题,但要刹住送礼风恐怕还需进一步努力。(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 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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