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日前,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幸福家园”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首批16个村中启动“幸福家园”试点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一批新型农村社区和幸福家园,并在2015年至2020年实现全域莆田“幸福家园”建设目标。
据介绍,首批16个试点村分为“两片、八点”。其中,“两片”即上塘珠宝城片区和大地城——文甲片区,包括上塘村、渚林村和汀塘村、山亭村、利山村、东仙村、西前村和文甲村;“八点”即仙游县榜头镇坝下村和紫泽村、荔城区黄石镇水南村、城厢区华亭镇涧口村、涵江区梧塘镇沁后村、秀屿区埭头镇石城村和月塘乡东潘村、湄洲岛宫下村。
记者获悉,此次试点工作着力改善民生,重点在试点村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新型社区建设、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配建村庄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创新社会管理等六项工作,使“幸福家园”建设成为惠及全市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双管齐下”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根据《通知》要求,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一方面要着手规划新型社区,优先解决试点村人均居住用地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居民建房需要,按照“一户一宅”政策批准。同时,全市所有村居一律停止农村个人建房,在试点村需要申请旧房翻建或新建房屋的,必须集中到统一规划的新型社区。
另一方面实行拆旧建新,各试点村以“空心房”和危旧房整治为重点,凡不符合“幸福家园”村庄规划和安全标准的房屋实施规划控制、分步实施;对“一户一宅”的,旧房拆除后可在规划的新型社区内安排新宅基地或统一建设安置房;对“一户多宅”被拆旧的房屋,可以旧宅基地等面积抵换法定面积标准内的新宅基地,超出部分的旧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土地整治补偿推行“一村一策”
各试点村要在充分了解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征求当地农民建新拆旧意愿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由试点村所在的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同时,在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上,各试点村应根据不同方式,由所在乡镇拟定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实行“一村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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