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老李:“缴费50元,能报十几万!”
“这是新农合报销的钱,请收好!”9月4日上午,闽侯县鸿尾南坑村村民李孟支一路小跑,来到县里的新农合中心,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一张面额78605元的支票,激动不已地说:“谢谢,这是我妈的救命钱!”
李孟支告诉记者,今年7月,他母亲有天突然摔在路边,不省人事,连夜被送进医院抢救,由于脑中风严重,头上开了两刀,已经花了十几万元,目前还在住院。“如果没报销这笔钱,家里又要到处借钱了!”老李揣着支票,长舒了口气。
临走时,工作人员还向他透露了一个好消息:过几个月,他还能来这领钱,因为他母亲患的是重大疾病,市里有专门的大病补偿金,年底前,估计还会有两三万元发到他手中。“去年给母亲缴了50块,没想到一年算下来,能报个10多万,真是太划算了,这在过去,真是想都不敢想!”李孟支回忆说,以前不能报销,医药费都得自己掏,在农村,大伙不怕没钱,就怕生病。
2005年,福州市开始在罗源县试点新农合,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最早是个人一年交10元,政府承担40元。到2012年,个人承担费用调至50元,而各级政府补助标准已跃升至260元。参合人数也从2005年的12.95万人增至今年的336万人,参合率达99.3%。
8年间,除了报销比例不断上调以外,报销封顶线也连级跳,从2万元到4万元、26万元、27万元,再到今年的28万元,约达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7倍;补偿水平也大幅度提升,从2006年的次均住院补偿938元,提至2011年的2509元。
随着新农合的广泛覆盖,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得到有效缓解。特别是2010年以来,一系列大病医保政策应声落地:重大疾病最高补偿20万,农村先心病和白血病儿童定额救治,个人只付三成费用……一桩桩惠民之政,犹如“雪中送炭”,为许多困难重病家庭送去了温暖和希望。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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