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福建精神先进事迹首场报告会17日上午在福州举行,图为报告团全体成员。
报告会现场
东南网9月17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李琰之)一阵阵掌声、一次次感动。今日上午,践行福建精神先进事迹首场报告会在福州举行。省直机关、福州市领导和机关干部、驻闽部队官兵和高校师生代表等1500多人参加了报告会。
伴随着主席台大屏幕上播放的画面,在现场听众的热烈掌声中,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龙岩新罗区西城街道西安社区党支部书记章联生,寿宁南阳青年义务消防队代表龚振录,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空中乘务部代表刘雪,晋江天守企业机构董事长蔡天守,中国科学院院士、福建省农科院福州国家水稻改良分中心主任谢华安先后登台,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用朴实的语言、鲜活的事例和切身的感受,诠释了福建精神的时代特征和深刻内涵,使在场听众深受教育和鼓舞。
点亮迷途孩子心灯的法官
詹红荔是南平延平区法院少年庭庭长,她审理的第一个案件是少年抢劫案。在这个案子中,好端端的一个家庭,家破人亡,令人痛惜。从此詹红荔看到,未成年人犯罪牵涉面广,既毁了孩子前程,危害社会,更给家庭带来不幸和痛苦。作为少年庭法官,她深感责任重大。
“失足少年心智不成熟,适应能力差,回归社会后,如果没有人关心、引导,很容易故态复萌,重新犯罪。”詹红荔说。
詹红荔称回归社会的失足少年为“新生少年”。她做过调查,发现他们分散在社会各个角落,在就业、上学、婚恋诸多方面普遍受到歧视,生活相当艰难。考虑很久,詹红荔决定把他们组织起来,成立“新生少年服务队”,让他们在集体公益活动中学会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也让社会重新认识他们,给予更多的宽容和理解。
詹红荔认为,对于一时失足、犯罪情节较轻的孩子,在机制上应该给予特别的保护。为此,她和同事们尝试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去除他们犯罪的标签。一次次奔走呼吁,与十四家单位达成了共识。如今,这一制度已被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所吸收。
“失足少年可塑性强,改造好了,同样可以成为祖国的栋梁。我们应当多一点理解,多一点关爱,共同点亮迷途孩子的心灯,齐心协力引导他们走向正道!”詹红荔说。
相关稿件:弘扬践行福建精神先进事迹报告会报告稿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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