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海宁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从今年9月1日到明年8月31日,海宁的汽车驾驶员如果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没有交通违法,就可以参加守法驾驶人奖励活动。最幸运的驾驶员可以免费把汽车开回家。其他获奖者,也可以获得智能手机、无线宽带免费使用权等奖品。(8月26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与“只罚不奖”的交通整治常规做法相比,海宁市公安局的做法比较少见;与石家庄市现金奖励不闯红灯者不同的是,海宁市公安局给开车不违法者奖励汽车的做法,更是少见。从形式上讲,海宁市公安局的做法确实具有视觉冲击力。从效果上讲,物质奖励有利于引导司机遵守交通法规,改善警民关系。
但是,从本质上讲,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司机应尽的社会义务与起码的社会公德,并非高风亮节的举动。现实生活中,公民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很多,遵纪守法的公民也很多,按照这样的奖励逻辑推算下去,如果随地吐痰的人多了,不随地吐痰应给予奖励;出口成脏的人多了,语言文明者应予以奖励;如果酒驾的人多了,开车不喝酒的司机也应予以奖励。如果是这样,政府如何奖得过来?尽管海宁警方奖励守法司机的初衷是善意的,但是都应该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能逾越法律边界。警方用纳税人的钱来捍卫公民的道德底线,培养司机的守法意识,于理于法依据都不充足。由是观之,如此奖励新举措是一种病急乱投医式的谬奖举措,并不值得欢迎。
笔者还注意到,警方给守法司机发放的物质奖励并非现金,而是汽车、智能手机、无线宽带免费使用权等奖品。如果说警方奖励现金是乱花纳税人的钱的话,奖励汽车、手机、无线宽带给人留下更多怀疑空间。如果物品是公共资金买单,警方为何青睐某些品牌?在商业贿赂成风的现实语境下,警方如此照顾少数品牌让人心生疑云。如果奖励物品是商家与警方联手策划的促销活动,既是对守法司机的戏弄,也涉嫌对其他商家造成不正当竞争。对此,海宁警方应拿出诚意与行动自证清白。
责任编辑:金婷 |
- 2012-08-16九成司机承认曾开车打电话 危害性不亚于“酒驾”
- 2012-08-02六龄童随外婆外出失散民警辗转“探亲”开车送回
- 2012-07-26开车前应养成滴酒不沾 隔夜酒一杯酒都会成酒驾
- 2012-07-25开车前东西不可乱吃 小心“被酒驾”
- 2012-07-23各地共倡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少开车选文明驾驶员
- 2012-06-06公安局发布甄嬛体微博 倡议高考期间尽量不开车
- 2012-03-19南京公交司机“喊座姐”为孕妇喊到座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