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19日讯(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陈莉莉 陈颖仑)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秀屿交警大队获悉,民警日前处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秀屿区笏石镇人张某,在6月21日晚驾驶轿车时低头用手机存电话号码,结果撞上了前方一辆三轮自行车,导致三轮车车后坐着的张某刚脑出血。民警调查后认定张某承担这一事故的全部责任,伤者张某刚目前仍在住院治疗,张某已支付赔偿3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