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启动公积金行政执法 不缴公积金媒体上曝光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是催缴重点对象
据透露,今年莆田市将以荔城区、涵江区作为全市开展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试点,探索新办法,总结工作经验,推进全市的归集扩面工作。重点对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特别是医疗卫生系统聘用人员、教育系统聘用人员、公安系统协警,以及村(居)“两委”、大型外资企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员工等对象进行催建催缴。依照“先易后难、先骨干后全员、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的原则为员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切实推进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改善莆田市企业用工环境。
拒帮员工缴公积金 最高罚5万
郭上京主任介绍说,根据《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今后,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逾期不整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可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具体处罚标准为:以单位规模为裁量基准,职工数在20人以内(含)的微型单位,处以1万元罚款;20人以上100人以内(含)的小型单位,处以3万元罚款;100人以上的大中型单位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因单位逾期不整改,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在管理中心调查取证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妨碍公务以及发生两次以上违法行为的违法单位也处以5万元罚款。此外,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也可书面责令其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管理中心可以依据《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在媒体上曝光。
此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开展扩面工作和完成任务指标情况列入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纠风工作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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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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