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几位讨薪农民工控诉的“黑心老板”、包工头赵国义(11月25日摄)。新华社记者 梁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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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保护意识弱,农民工多陷合同纠纷
韩文德承认,自己没向任何政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举报投诉过。有十多年深圳务工经验的韩文德,不是不知道找谁投诉,而是深知告不赢:白纸黑字红手印,自己确认过工钱已经结清。要想拿到钱,只能靠闹。
赵国义和韩文德觉得,以吸引人眼球的方式去“闹”,最容易吓住企业乖乖出钱,最容易引起政府重视、严厉查处。
赵国义说,自己是通过层层转包后拿到红岭大厦装修工程的。“廖丹青以深圳圳通公司的名义拿到装修工程,转包给郑国庆,郑国庆又找到我合作完成。”赵国义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廖丹青与郑国庆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上面写着“廖丹青将按福田区审计局最终审定的决算价提留50%”。从这份“合同”看,廖丹青什么都不用干,这样一倒手,就拿走工程款的50%,其暴利不禁叫人倒吸一口凉气。
但廖丹青不容置疑地说:“赵国义这份合同是伪造的,我从没签过!让他拿合同原件出来。”
赵国义说,“合同”是廖丹青和郑国庆所签,自己当然拿不出原件,“但见过合同原件”。
郑国庆拒绝接受采访。
深圳圳通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叶海波坚决否认了工程存在转包。他说,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均为公司职工,工程的周转资金、施工材料及人员工资全部由圳通公司支付。
这一点,从韩文德的说法里得到旁证:韩文德虽是赵国义介绍来的,但所有钱款,韩文德都是直接与圳通公司结算的。
此间农民工问题研究专家表示,“裸体讨薪”当事双方与其说是劳资欠薪纠纷,不如说是合同纠纷更确切。它反映了新形势下劳资纠纷的一种新趋势:农民工一方,由于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往往轻信资方的口头约定。而知书懂法的企业一方,利用农民工的无知和弱势地位,一方面与农民工作种种口头约定,一方面在关键环节通过文字凭据,确保自己立于不败之地。韩文德们遇到纠纷,在讲究证据的法律面前,必定处于不利地位,只能“剑走偏锋”,以非常规手段,借助社会关注、舆论压力来增加自己的维权筹码。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跟工人劳动合同要处罚,极大的促进了劳动权益保护。但是否跟韩文德这样的“农民施工队”签订劳务合同,目前,无论是法律还是实际监管,都处于真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