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选作《窗外》女主角,她说,怎么可能
林青霞从影22年,拍了100部电影。在最初的7年里,她完成了其中的55部——相当一部分是根据琼瑶小说改编的文艺片,而她,是其中清纯飘逸的女主人公。
处女作,是1972年夏天的《窗外》。当时,林青霞17岁,高中刚毕业,是穿喇叭裤、松糕鞋,刚烫了卷发正蓄长,跟女同学相约西门町冰果室,或者一同去裁缝店做衣服的年纪。
她在西门町至少碰到过3次星探,其中一个叫杨琦的,促成了她与八十年代电影公司的合作,拍摄由宋存寿、郁正春导演的《窗外》。当时她还不满18周岁,母亲代为签下了人生第一份电影合约,片酬10000元新台币,分4次支付。
这个当时不足100磅的清瘦女孩从此另起一行,翻开人生一大章。
她的起点是高的,没有跑过龙套,没有在底层苦苦打拼的经历,因而,她离演艺圈的烟火气较远,可以“不染”。这一方面拜上天所赐,另一方面归功于她的家教,以及禀性中的谦卑、朴素、不张扬。
从骨子里透出的羞涩也保护了她。因为版权问题,《窗外》一直没在台湾公映,她却暗自庆幸,因为里面有一些感情戏,她觉得,让熟人看到,难为情。早年面对男生追求,林青霞说:“要交朋友,我至少得认识他3年。”她至今不喜应酬,怕见生人。
林青霞的这些特质,从她1994年结婚淡出影坛后的行止可见,从她转入写作后笔下的草木人事可见,在她接受本刊记者独家访问的整个过程中,也历历可见。
她不太在意自己的貌美,从未脸上带着“我是美人”的自觉登场。美而不自矜,这才是真美人。
她不贪。最初跟同学一起去试镜,只是想着“演同学甲乙”,得知被选作女主角,她的反应是“怎么可能”。
她在30岁之后学习不嗔。不过,她早年的郁郁大抵是向内的,是少女憋着自家,对着地面看泪珠落下的“淡淡忧伤”。
这样一个人,一步跨进光芒与暗面并存的电影圏,是电影的幸事,也是当事人的历炼与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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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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