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组织开展“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
文明风讯 (本网记者 李琰之)近日,记者从省文明办获悉,为积极发挥未成年人道德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未成年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
据悉,在闽所有7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学生入学年龄规定为准)均可参加此次评选活动(2009年福建省表彰的“阳光少年”不参与本届“美德少年”评选)。活动9月中旬开始在全省、市(区)主要媒体刊发公告。10月中旬各级文明办会同相关单位确定推荐人选。12月中旬,“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从推荐人中评选出24名入围人选。福建日报等纸媒将公布入围少年的事迹简介并刊登选票,文明风网等网站将开设专题网页,接受公众网络投票。组委会根据纸质选票、网站投票情况以及专家评选结果最终评出“美德少年”12名,提名奖12个。
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将做出《关于表彰福建省“美德少年”的决定》,向获奖少年颁发证书和奖品,号召全省未成年人向“美德少年”学习。详情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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