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医疗救助实现城乡一体化 最高救助金达10000元
http://wmf.fjsen.com 2011-03-17 08:46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第二类对象每年救助金最高达3000元
《办法》规定,对于第二类救助对象,因病住院发生的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可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当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情况,给予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线以下费用)30%救助,救助金额年度内累计不超过3000元。
该《办法》实施后,此前福州市出台的《福州市城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和《福州市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福州日报记者 李效翔)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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