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重点播报 > 正文
榕医疗救助实现城乡一体化 最高救助金达10000元
http://wmf.fjsen.com 2011-03-17 08:46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特困对象可获二次救助,每年1000~5000元

在日常救助方面,《办法》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分散居住的城市“三无”人员每人每年可获100元的门诊医疗救助。同时,县级民政部门将向70周岁以上的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发给一定金额的门诊医疗救助金。

福州市还将对患重大疾病而无力治疗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分散居住的城市“三无”人员),实施定额救助,由县级民政部门根据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出具的疾病诊断书,经调查审核后,给予300~2000元(每人每年限2000元以内)的救助,帮助其及时治疗。

对于享受上述医疗救助后,医疗费用负担仍然很重,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救助对象,和因重大疾病住院所发生的应报销费超出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报销限额的救助对象,县级民政部门可根据当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结余情况给予二次救助。在年终时统一确定救助名单并发放,救助额度为每人每年1000~5000元。

此外,第一类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医院将对其住院床位费、护理费给予减收50%的优惠,大型设备检查费、手术项目费用也将减收20%。

责任编辑:金婷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