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锦萍:壹基金转公募只是多种慈善途径之一
第三个问题,对壹基金的理事会构成与理事会的开放性问题应给予客观的认识。作为公募基金会,理事会构成上要考虑公共代表性,确保理事会的开放性,避免理事会的自我更新和封闭,因此,李连杰担任“永久理事”就不够妥当。首先,难以保证一个自然人永远具有理事资格。其次,公募基金会不应该有太强的个人色彩,这有悖于公募基金会的公共性。
综上所述,壹基金落户深圳很有意义,但要意识到公募只是多种慈善途径之一;壹基金设立之中和设立之后的问题凸显目前立法欠缺,募捐行为的规范急需出台;公募组织包括公募基金会的问责和公信力亟待关注和提高。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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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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