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善款防“走漏”:中国公益事业需要企业问责
转发社会捐赠100元,受益者能拿到100元吗?
全额送达,这是理想状态。现实中,社会善款到达需要援助者的手中,需要慈善组织做大量的工作,项目运作与管理都需要成本。因而,法律规定,管理费用可从善款中提取,但比例不得超过10%。
日前,有位叫曹德旺的著名捐赠者提出了一个更苛刻的比例:3%。一场争论随即展开……
3%的上限苛刻了吗?
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拿出2亿元到西南五省区市扶贫。他与作为项目执行方的中国扶贫基金会立了一个规矩:管理费用只能提取3%。这是个相当苛刻的数字。日前,项目执行情况反馈传来:3%管理费也能完成项目。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半年间,西南五省区市92150户受灾农户每户足额收到2000元的资助善款。
能完成,不意味着没争议。在项目总结会上,围绕3%这个限定,一场辩论展开。
正方是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康晓光。他在评估项目时指出,3%的管理费界定过于严格。
他认为,鉴于目前公益组织的执行力偏弱,若这样的指标被效仿,反而不利于公益组织的能力建设,不利于吸引人才加入公益领域。
反方自然是曹德旺。他更希望尽可能减少善款的“走漏”,尽可能地让钱都用到被援助者身上。他说,“我计算过,这个费用大概可以运作项目。我就是要这么要求,我出3%的管理费,你有本事来拿吗?有本事就拿,没本事就不拿嘛。”
而在执行方中国扶贫基金会副会长何道峰看来,一个是站在公益力量壮大的立场上,一个是站在善款使用效率的立场上,本质没有矛盾。“企业家算他的账,基金会也要算账。”他说,由于扶贫基金会自己做项目花费基本在4%左右,所以才有底气接项目。“但是我愿意收10%。10%和4%之间省下来的钱可以壮大基金会的力量啊。”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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