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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意见 环卫工每年按排一次健康体检
http://wmf.fjsen.com 2010-10-20 08:0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0月19日讯(本网记者 杨永敏 实习生 詹婷婷)从2011年1月1日起,确保环卫合同制工人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昨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对保障环卫工人的待遇、社会保障、健康等方面给予扶持。《意见》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确保环卫合同制工人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使环卫工人工资收入增长与当地经济发展相匹配。同时,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标准每人每出勤日应为5~10元,有条件的市、县应按照上限给予补贴。

同时要求所有环卫用工单位都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为环卫工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

对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环卫工人,环卫用工单位要按规定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改造更新环卫作业设施设备,添置机扫、洒水、高压冲洗等作业车辆,切实减轻一线环卫工人劳动强度,提高安全系数,并做好工人转岗培训。

结合实际合理布点,配套设置作息用房。要积极利用单位富余公共管理用房等,为环卫职工提供休息、更衣、洗浴和停放小型车辆、工具的场所,逐步解决环卫职工常年在路边吃凉饭、喝凉水、无处更衣和存放工具等问题。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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