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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立法亟须突破“为什么募捐”瓶颈
http://wmf.fjsen.com 2010-09-27 08:39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捐款是追求一种满足感和幸福感的行为,幸福感一般有3个层次,第一个是物质层次上的满足,叫满意度;第二个是精神方面的,这个层次具有不确定性,比如两个一无所有的恋人在热恋中也会感到幸福;第三种叫利他主义,就是通过帮助他人来满足自己心理上的幸福感,这是幸福感的最高层次,募捐就是满足这个层次的。捐款人最关心的是自己捐出去的钱给谁了,起了什么作用。像陈光标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的精神我很赞成,但方式我不是很赞同,因为效果不一定好。”唐钧说。

唐钧认为,目前层层“派捐”的方式就丧失了募捐给人的这样一种精神满足。但是,这样的做法的后果则是钱的去向并不明朗,也让捐款人不放心。“从国际经验来看,募款究竟用在哪,给谁了,是用在建房子还是看病,这些很细致的方面都是要做到的,这样下次大家才会愿意再捐。现在我们的募捐方式太粗糙,大家只知道钱给玉树了,但到底怎么用的根本不知道。政府的工作做不到太细,他们差不多把捐款和财政拨款同等看待了。所以民间力量的介入很重要,他们能够把这个事做细”。

一位知名慈善人士曾归纳了灾后捐款“四不见”:一是捐赠人看不见捐款到底用在哪里;二是灾区群众看不出哪些是捐款;三是灾区政府看不到捐款在哪里;四是民间公益服务看不见。这“四不见”或许不具有代表性,但却反映了人们对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和效能的担心。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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