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重点播报 > 正文
在网络空间寻找真实秩序 新媒体共商反"三俗"
http://wmf.fjsen.com 2010-08-10 08:26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社会道德的“最大公约数”

何为“庸”,何为“俗”?关于“低俗”标准的界定,历来颇具争议。对于反“三俗”而言,这却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

2009年初组织开展的“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中,有关部门曾公布过“网上低俗内容”的十三条标准,列举并界定了色情、暴力、侵犯隐私等常见的不良信息类别。

不过,由于互联网信息的海量与庞杂,加之人群间不同的文化、习俗、认知差异,简单的条文列举有时难以涵盖千变万化的现实中判定低俗信息的需要。

在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尹鸿教授看来,所谓“庸俗”、“低俗”、“媚俗”,事实上是一个“道德公约数”判断,“所谓低俗,就是低于大多数人的审美品位和道德水准”。

但是,“大多数”的位置又该如何判断?尹鸿提出两条原则:“第一,要保护这个社会中最不具有自我保护能力的人,比如未成年人,不会因某种信息带来伤害;第二,要看特定信息是否伤害了基本的人权,如生命权、自由权、隐私权等等,以及社会共识的核心价值”。

新浪网副总编辑赵添认为,对于低俗、庸俗信息的甄别,尽管难以用文字描述,却有着明确的操作标准。“一条信息,如果你不愿意让你的亲戚、朋友、孩子看到,它就是不良信息,如果你不愿意在个人的博客中去转发,它就是低俗的,至少不能代表你个人的文化品位”。

清华大学新媒体传播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教授则认为,在反“三俗”,建设健康互联网文化的过程中,应当分清四个层面:法律、行政、道德、文化。熊澄宇分别用“违法”、“违规”、“缺德”、“不宜”来概括,对待不同层面的低俗信息应当有不同的治理手段,不宜笼统一刀切。


责任编辑:金婷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