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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裸官”再成反腐热词
http://wmf.fjsen.com 2010-08-03 10:5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这是继前不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后的又一记预防腐败、强化监管的“重拳”。近年来,“裸官”出逃事件激增,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据监察机关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

公款50多亿元在逃。加强对“裸官”的管理,可谓非常必要和及时。

所谓“裸官”是指配偶子女等亲人都定居国外,独身在国内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客观来讲,“裸官”不等同于“贪官”。若是“裸官”“裸”而不贪,清廉勤政,尽职尽责,不滥用手中权力,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出国提供便利,再“裸”也无妨。然而,我们也要看到,“裸官”贪污腐败的风险和成本,与“非裸”官员相比要小得多。“裸官”更容易滋生腐败,沦为“贪官”。

“裸官”的可怕在于一旦沦为“贪官”,将无所顾忌,很有可能席卷大量资金逃跑,造成国家财产、利益的损失。分析“裸官”现状不难看出,官员配偶子女在国外消费的现实需求是客观存在的,可能成为迫使他腐败的客观原因。另外,由于没有后顾之忧,如果贪污腐败起来也是顾忌较少,而一旦东窗事发,便可逃往国外与家人会合,容易转移赃款、逃脱惩罚,其危害性、破坏性更大。从近期查处的案件看,少数公职人员便是利用职权出卖国家利益,为配偶子女所在国牟利从而获得私利。有的“裸官”更是直接,将国有财产擅自移到本人或者家人境外的户头,择机出逃。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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