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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权涂“依法”脂粉更可怕
http://wmf.fjsen.com 2010-08-02 10:54   来源:羊城晚报    我来说两句

回顾近期发生的几起热点公共事件,当事部门无一例外都把法律推上前台,不约而同地称自己是“依法行事”,为滥权行为披上了一层法律的外衣。

首先是银行不告而涨,提高跨行取款费,引发舆论声讨后,银行业协会辩称涨价“合法合规”。然后是湖北省孝感中院免去了穿着法袍、手捧冤字上访的法官冯缤的职务。在被舆论批评报复性执法后,法院称“法官上访被免职系依法行事”。对于“通缉记者”事件,遂昌警方也解释称“案件符合法律程序”(已被其上级责令撤销)。

相比以沉默应对公众批评,或以“你替谁说话”之类的霸道口吻和“这样做是为了公益”之类的牵强理由,拿出法律依据与民众交流当然是好事,起码在形式上认同法律。

“依法行事”当然是进步,问题的关键是,这里的“依法”只是一种混淆舆论视线的幌子,仅仅是为滥用权力的行为涂上了一层法律脂粉。他们并非真正地尊重法律,而是利用对法律的垄断解释权,将法律当成手中可以随意揉捏的面团。他们所谓的“依法行事”,有的是诱人犯罪的“钓鱼执法”,有的是挟公权报私仇的“报复性执法”,有的是欺软怕硬的“选择性执法”,有的是随意肢解法条、刻意歪曲立法原意的执法,甚至还有,依据的是充斥着部门利益、领导偏好和权力意志的私法。这样的“依法”,实际上是披着法律外衣的违法。

比如银行业协会所谓的“涨价合法”,依据的本身就是一个被部门利益所主宰和操纵的“私法”——部门制订,部门解释,部门监督,部门执行。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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