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个月,全国各地一连串的公务员“福利分房”事件,让大众舆论的神经持续紧绷。被点名及曝光的,包括农业部等中央部委,深圳和海口等特区城市,以及相对偏远的山东日照、陕西梅县和山西忻州。这些公务员因为在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配售过程中独享某种内部优先和优惠,而被认为是“与民争利”。这些事件,无一不成为迅速激化社会矛盾的导火索。”(《财经国家周刊》,腾讯网6月21日)
在讨论关于公务员福利分房的问题之前,我们可以先回忆一下每一次公务员招录考试的火爆场面,思考一下为什么这么多的人挤破脑袋也想要迈入公务员的队伍,是什么东西在深深的吸引他们,难道是为人民服务的愿望?可能更多的还是大家都发现了在这个充满了不公和差距的社会,公务员的待遇和社会地位有更大的魅力吧。回到这个问题,在无数人都为了拥有了一套房子而不得不承受厚重的负担的时候,公务员们却靠着单位福利,以极低的价格获得极好的房子,这种赤裸裸的超国民待遇怎能不让人激愤?
公务员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职业群体。在为人民服务而付出了辛勤劳动后,得到物质上的回报是被所有人认同的,而且在物质回报的同时,他们还得到了人民的信任和尊重。因此这样的一个群体相较于其他的社会劳动者,拥有着更高的社会地位乃至是比普通人更多的权利。但是,这些特权的存在绝不能是他们毫无顾忌的享受超国民待遇的理由。在现实情况中,政府职能部门凭借其自身的权力和优势条件,挤占社会资源,为己牟利。不论是高档社区里的经济适用房还是保障房小区里“保障”别墅,这都是与民争利的表现。如果只想着自己,那么公务员们靠什么来让大家相信这是一个维护公共利益的群体。如果类似不公平的福利分房现象不断出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现象不被禁止,社会的公平正义将永远得不到实现。
对公务员福利分房“耿耿于怀”的大部分是那些无力买房,得不到社会福利的人。因为职业不同,环境不同,所以劳动者得到的社会回报必然也不一样。作为一个社会现实,相信每一位劳动者都明白也都理解。所以即便公务员们待遇比普通人好一些,也在社会容度内。但是在付出了同样的社会劳动的时候,得到的却是巨大的差距,又怎能不让人感到愤懑?有多大的劳动价值差距才会让两个人在得到同样一套房子的时候却产生近一倍的差价?今天,很多人甚至连所谓的正常的国民待遇都没有得到,社会的贫富差距还如此之大,社会的公平正义还亟待改进,却出现本应为上述目标而努力的人的超国民待遇。社会矛盾有什么理由不激化?人们为什么不能群起而攻之?今天是福利分房,明天也许就是福利分车,后天又是福利生育。面对我们的社会现状,这些享受着超额福利的部门和个人是不是要好好反思一下。(作者 赵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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