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15 期
(总第142期)
福建省文明办 2010年7月20日
按:近年来,我省认真按照中央文明办的部署要求,把“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来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中央文明办的充分肯定。为进一步增强“身边好人”活动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推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的深入开展,7月16日,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中国文明网、三明市文明委在三明市联合举办了“道德传承·情暖海西”——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现编发相关专稿,全面介绍活动情况。
目 录
〔领导讲话〕
〔专项活动〕
〔情况交流〕
〔简讯〕
〔领导讲话〕
中央文明办秘书组巡视员、副组长钟声致辞
今天,我们在享有“绿海明珠”美称的福建三明市,隆重举办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首先,请让我们向各位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榜”好人,致以崇高的敬意!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这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贯彻落实的重要指导方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等部门已分别于2007、2009年联合开展了两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9月在亲切会见首届全国道德模范时强调指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举办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对于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展示我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央文明办在全国广泛开展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今年,活动已进入第三个年头。截至2010年6月底,全国已有1750多位“身边好人”经广大群众网上评议和投票,荣登了“中国好人榜”;在他们当中,已有80余位好人在2009年开展的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中,当选了全国道德模范,或者荣获了提名奖荣誉称号。“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为社会搭建了一个学习宣传全国道德模范的平台,扩大了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的群众基础,在推动社会形良好道德风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这些年来,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峡西岸这片热土经济蓬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福建省坚持将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开展社会志愿服务、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各方面的工作结合起来,建立了“每月一推荐”、“每月一通报”和“网上亮票”等制度,在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有效地推进活动深入开展,使八闽大地好人好事层出不穷。目前,福建省入选“中国好人榜”的好人已达到109位,仅三明市就有24人入选。
特别是在这次抗击特大洪灾战斗中,福建省涌现了无数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勇当先锋的抗洪英雄,戴胜龙、夏三友、蔡光忠、汤全瑞等党员干部以及许忠听等7名公路养护工人,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谱写了感天动地的英勇壮歌。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办交流活动,广泛宣传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弘扬抗洪精神,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从身边小事做起,多做好事、多行善举,用道德力量和抗洪精神,共同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新风。
最后,感谢福建省文明办、三明市文明委等各方面为本次活动所做的大量工作,感谢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马照南致辞
刚才,钟声局长做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于开展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和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做了充分说明,同时对福建省和三明市开展这项活动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在这里,我首先代表福建省委宣传部对于中央文明办长期以来对于福建精神文明建设,对福建的“好人建设”工作给予的指导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明市是一个有着悠久道德传统的城市。880年前,宋代的大儒朱熹就出生在三明的尤溪,我们知道,中国是一个遵从道德的一个国度,从孔夫子到朱夫子,他们是道德文化的重要奠基者。特别是在朱熹的年代,把中国的道德文化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我们民族具有的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品格,都是我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都是通过孔夫子、朱夫子的总结推广而延续下来的。这就形成了我们中国人所具有高尚道德的理论基础。所以,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展道德建设,我们要继承民族优秀的道德传统。
三明还是一个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起源地。29年前,在省委省政府、三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三明的广大群众从自身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大家知道,这个活动是中央宣传部和有关部委共同组织的。在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当中,三明人民走在前,做在先,成为全国的示范。
所以,从这两个方面来说,三明是一个有着深厚道德理论和道德实践的地区。
在这次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当中,三明市广大的干部群众勇斗洪魔,涌现出了许多感人事迹和好人好事。正因这种良好的道德传统,我们的干部群众走在前、做在前,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保护群众,转移群众,谱写了一曲曲壮丽的抗洪救灾的壮歌,显示了道德的伟大力量。
中央文明办举行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交流活动,正是为了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正是为了使社会主义道德弘扬光大。通过这次活动,一定会使全省、三明市道德的实践更进一步地推向深入,涌现更多的道德模范和身边的好人!
谢谢大家!
三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徐铮致辞
今天,由中央文明办主办,福建省文明办和中国文明网承办、三明市文明委协办的“道德传承、情暖海西—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在我市隆重举行。在此,受市委黄琪玉书记委托,我谨代表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和全市人民,向前来参加此次活动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指导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明是新中国成立后建设起来的一座新兴城市。三明精神文明建设起步早、影响大。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以来,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李瑞环同志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肯定和总结了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好在共建、贵在坚持、重在建设”的实践经验。近几年来,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等称号。
长期以来,在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我市始终把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抓紧抓好,在全国较早创办文明市民学校,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与实践活动,推动了文明道德风尚的形成与发展。根据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开展“讲道德、做好人”的工作部署,以及中央文明办领导对三明精神文明创建提出要突出“好人建设”的要求,近年来,三明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广泛开展以“好人在行动、好事在身边、满意在三明”为主要内容的“好人建设”系列活动,涌现出许许多多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在参与中央文明办、中国文明网及省文明办、省文明风网组织发起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自2008年6月开始至今年6月,我市共有25人和11人分别荣获“中国好人”及“福建好人”称号,上榜数量居全省前列。特别是在今年6月抗洪救灾过程中,涌现出一批英勇抢险、舍身抗灾、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赞扬。这次,中央文明办把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安排在三明,是对我市开展“好人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市坚持不懈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对于进一步弘扬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高尚品德,增强争创全国当前,我市和全省各地一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致力于把三明建成连接沿海、辐射内陆、联动周边的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成为经济持续发展、文化更加繁荣、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区域。为此,我市围绕宜居宜业的要求,确定了争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目标,继续以“满意在三明”为主题,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线,以“三明(开明、清明、文明)、三创(创业、创新、创优)、三促(促先行、促发展、促和谐)”为抓手,拓展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在成为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上再创佳绩。
六月中旬以来,我市遭受罕见的洪水灾害,损失巨大。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省各地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上下团结一心,投入到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中。我们将以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为榜样,大力宣传抗洪救灾先进典型,引导全市人民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夺取灾后重建的全面胜利。我们将以这次现场交流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好人在行动、好事在身边、满意在三明”为主要内容的“好人建设”系列活动,更加关心和爱护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更好地发挥他们的道德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道德、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我们将继续发扬精神文明创建优良传统,进一步总结经验,拓宽思路,创新载体,加大力度,不断提升城乡文明创建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人的文明素质,为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我们真诚地希望,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多到三明各地走一走、看一看,为三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精神文明建设多提宝贵意见。
最后,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
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专项活动〕
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在三明举行
本刊讯 7月16日上午,由中央文明办主办,福建省文明办、中国文明网承办,三明市文明委协办的“道德传承·情暖海西”——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在福建三明举行。
中央文明办秘书组巡视员、副组长钟声,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马照南,中共三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常务副主任徐铮分别为活动致辞。
中共三明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黄琪玉,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文明委副主任严凤英,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文明委副主任陈凤珠,三明市政协副主席、市文明委副主任刘邦澍,省委文明办副主任赵健等领导,我省全国道德模范、荣登“中国好人榜”和“福建好人榜”的好人代表,各设区市文明办主任及三明市各界群众代表1000多人参加了此次现场交流活动。中国文明网、福建文明风网、今日三明网对活动进行了网络现场直播。
活动开场播放了福建省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宣传电视短片。期间,主要通过播放好人事迹短片、现场访谈、与观众和网友互动、以文艺节目歌颂好人等多种形式,展现了“中国好人”的感人事迹、歌颂了他们的高尚品质。
网上互动与现场直播同步进行。首届全国道德模范徐丽珍、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朱邦月、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冯鸿昌等为各类“好人”颁奖,少先队员为他们献花。本次活动最后在“中国好人榜”好人代表曹阳飞宇宣读《好人宣言》中达到高潮。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开展三年多来,我省通过“每月一推荐”、“每月一通报”和“网上亮票”等制度,在全省营造了“从身边小事做起、多做好事、多行善举”的良好氛围,广大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荐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大力弘扬八闽儿女团结友善、奋发有为的社会主义时代新风尚,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0年6月底,在全国1750多位入选“中国好人榜”的身边好人中,我省有109位好人入选“中国好人榜”,仅三明市就有24人。另有52人入选“福建好人榜”。
好人宣言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道德的力量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今天,我们聚集在英雄的红土地、秀美的绿海明珠——三明市,参加“道德传承·情暖海西——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在此,我们向全社会倡议:
一、善行无疆,助人为乐。让我们真情实意地去尊重他人、关爱他们、乐善好施、扶危济困,关心他人、热衷公益,用自己平凡的举动,帮扶弱智,让人们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二、舍己为人,见义勇为。让我们勇于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大义凛然、舍己为人,为建设平安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恪尽职守,敬业奉献。让我们自觉地把人民利益摆在首位,爱岗敬业、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在平凡的岗位上建功立业,建设秀美的家园。
四、一诺千金,诚实守信。让我们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信立身、诚信为本的传统美德,诚信经营、言行一致、遵规守纪、坦诚待人,共同建设信用社会。
五、大爱无言,孝老爱亲。让我们传承中华“孝”文化的精华,践行孝老爱亲的美德,敬重长辈、关爱子女、珍爱家庭,用爱心培养和发展夫妻感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用人间的至孝,见证中华灿烂的文明史。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多做好事,多行善举,展现“热心、善心、诚心、忠心和孝心”的真挚情怀和崇高风范,为共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参加“道德传承·情暖海西——全国道德模范
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的全体代表
2010年7月16日·于三明
〔情况交流〕
三明市“好人建设”引领社会道德风尚
近年来,三明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围绕“好人在行动、好事在身边、满意在三明”主题,大力宣传、加强指导,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发动干部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营造“学好人、做好事、当好人”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好人不断涌现,“好人建设”成效凸显,有力推进了公民道德建设。
1.活动扎实,成效显著。 把好人评选活动纳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社区)创建内容,每月通过各地层层推荐,产生一批“好人”候选人在网上公布。同时,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手机短信等宣传平台,依托宣传栏、市民学校、文化活动中心等阵地,大力宣传好人事迹,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投票。2009年以来,三明市共有34人荣登“中国好人榜”和“福建好人榜”,获奖人数居全省各设区市首位。他们分别是:“助人为乐好人”谢黎芳、黄金凤、林美珍、陈芙蓉、庄彩男;“见义勇为好人”施发长、蔡光尧、张伙根、林华元,张陆金、温志良、张达谋、苏玉斌、陈文斌;“诚实守信好人”张水英、范建荣、罗志增;“敬业奉献好人”管建功、曹云露、黄小青、姜国材,陈文辉;“孝老爱亲好人”曹阳飞宇、张炎珠、赖细香、叶素兰、魏红霞、曾汉平、柴建英、陈桂兰、叶淑婉、陈华珠,杨善文、刘彩秀。 2009年,福建省文明办授予三明市“好人建设”工作优秀组织奖。
2.事迹感人,特色明显。三明市34位入围“好人榜”的先进人物来自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他们中有公务员、医务工作者、企业管理者和职工、教师和学生,更多的是来自城乡基层的普通百姓。这充分说明我市多年来始终坚持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收到了良好成效,市民群众的文明素养不断提高,学好人、做好事、当好人的氛围日益浓厚,在平凡的岗位上,在日常的生活中,才有可能涌现出这么多的好人、体现出这么感人的事迹。这些好人用自己的言行践行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高尚品质,传递着中华民族时代精神的伟大力量,展现出充满“热心、善心、诚心、忠心和孝心”的真挚情怀和崇高风范。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热心助人、勇担重任的无私奉献精神,体现了迎难而上、临危不惧的百折不挠精神,体现了诚心待人、一诺千金的重诚守诺精神,体现了忠心敬业、顽强拼搏的建功立业精神,体现了孝心护老、无怨无悔的大孝至爱精神。他们没有石破天惊的举动,没有惊世骇俗的豪言,有的只是默默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做着他们自己认为再平凡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他们的事迹验证了一个道理:做好事善事不分职位高低,不分条件好坏,不管收入多少,他们能做到的,其他人同样也能做到。
3.持续推进,重在运作。三明市不断提升“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水平,为三明又好又快地发展树立榜样,引领风尚,鼓舞人心。今年以来,各县(市、区)领导春节期间对荣登“中国好人榜”和“福建好人榜”的先进人物进行了慰问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好人”生产、生活困难;明溪烟草公司、市公路局等一批文明单位积极与“好人”签订帮扶协议,开展就学就业帮扶,使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同时,继续发动各地和各级文明单位在普通群众中挖掘、推荐“身边好人”,通过市县主要新闻媒体和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及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人物先进事迹,发动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投票,努力使评选推荐的过程成为学习宣传典型的过程,成为弘扬道德新风尚的过程,成为提升市民素质的过程。(三明市文明办)
翔安区采取有效措施推荐评议“身边好人”
2009年以来,厦门市翔安区高度重视抓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实效。先后有2人荣登“中国好人榜”、4人荣登“福建好人榜”,使该项活动形成了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
1.充分发动基层参与。区领导多次利用文明创建工作部署会、月点评会等时机进行动员发动,讲清目的意义,明确基层党(工)委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区文明办通过协调会明确任务标准和推荐评选程序,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学校的考评内容。
2.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均指定专人负责此项活动,组织采写、收集各类“身边好人”材料,及时整理上报;区文明办指定专人督促落实,加强与区组织部、纪委、政法委、妇联、共青团、工会等部门以及各基层单位的通联工作,建立成全区“身边好人”信息库,择优推荐上报。
3.注意把好“三关”。推荐材料关:区文明办将基层上报的材料进行修改、充实,提高文字质量,摸清被推荐人基本情况;部门审核关:各单位推荐的“身边好人”必须经过所属党(工)委认定同意,然后由文明办提请区纪检、政法、安监、计生等部门审核通过;投票评议关:网上公开投票期间,文明办及时通知“身边好人”所在单位以及全区各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教师学生等踊跃上网投票、评议,从而扩大“好人建设”的社会影响。(翔安区文明办)
宁德法院建立先进典型培育机制
近日,宁德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先进典型培育工作的意见》,对本系统先进典型培育作了明确规定:
1.建立先进典型培育后备制度。政工部门要经常性深入工作一线,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典型;通过召开座谈会等了解情况,在广泛听取各个层面干部群众意见建议中发现典型;通过开展业务竞赛和评选办案能手等活动,在创先争优中发现典型;通过媒体报道、工作总结、汇报交流以及简报信息等,在总结交流中发现典型,并按照“区分层次,分级建档”的原则,建立先进典型培育后备档案。
2﹒建立先进典型培树联系制度。对被确定为先进典型培育后备对象的,由政工部门负责,逐一确定培养联系人。联系人要经常了解掌握联系对象工作、思想、生活情况,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做好帮扶工作;及时帮助总结提炼工作中亮点,做好宣传工作。联系人每半年要分别向本级政工部门书面报告联系对象情况。
3.建立先进典型培树考评制度。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对先进典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走访了解。结合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考核,政工部门要对先进典型培育对象进行考核评估,作出年度书面评价,按照“优胜劣汰”原则,及时调整和补充先进典型培育对象。
4.建立先进典型培树优扶制度。对先进典型培育后备集体,优先选配工作思路清晰、善于创新、敢抓敢管、个人素质好的领导干部,优先选配素质好、能力强的干警,以保持典型集体良好的整体素质和旺盛的战斗力。在经费安排、装备配置等方面,按规定优先给予保障。对先进典型培育后备个人,加大关心、指导、爱护力度,注重先进典型荣誉的积累,提高先进典型评选推荐的竞争力。
5.建立先进典型舆论宣传制度。将先进典型宣传纳入法院宣传工作的重点,由中院政治部、办公室每年在全市法院中筛选确定重点宣传对象,进行系统的先进事迹挖掘、整理、宣传,并适时召开现场会、表彰会予以推广,最大限度地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
6.建立先进典型分级管理责任制度。先进典型培树工作由两级法院政工部门具体负责,实行分级管理。由中院和基层法院在考核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集体和个人的业绩、荣誉积累、培育潜质等综合素质条件,分别确定本单位培育先进典型等次,明确培育目标,抓好落实。基层法院负责本单位不同等次先进典型的发掘、培育、树立、宣传等工作;中院负责指导、总结、宣传、推广全市法院系统和市级(含)以上先进典型的培树管理工作。各基层法院对列入培育的典型建立工作档案,及时收集日常工作中的先进事迹亮点和有关图文资料,并及时报中院政治部。(省法院)
〔简讯〕
厦门市开展“道德模范颂”社区巡演活动 由市委文明办、市社区办、市妇联、厦门日报社等联合主办,将连续在全市各区巡演11场。通过创作表演快板《道德模范颂》等节目,采取公共文明常识有奖抢答、“四进”社区咨询服务、道德模范现场互动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展示道德模范的风采,展示市民经典诵读的成果,引导和激励更多市民参与和谐创建活动。(厦门市文明办)
新罗区加强“身边好人”典型宣传 在《龙津文明风》报纸上开辟专栏宣传“好人”事迹,在市电视台《百姓视点》栏目中创办了“社区文明风”节目,每周播一期,宣传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好人好事并编辑出版《龙津文明风—百姓故事》丛书;在《闽西日报》开办“身边好人专栏”,报道“身边好人”的先进的事迹10多篇。(新罗区文明办)
福清市开展“明星出租车”评选活动 评选内容包括司机服务水平、诚信运营、遵章守法、车容车貌、文明载客、安全行车六个方面,采取公司考核、社会调查、市民监督相结合的办法,每季度评选一次,给予物质奖励并在车身贴上明星车标志。同时,对违章或遭乘客投诉的司机给予相应处罚。(福清市文明办)
准 印 号:福建省内部资料出版物
出版许可证K149号
投稿专用邮箱:dtyj2766@163com
报:中央文明办,省五套班子领导,省文明委成员,省委宣传部领导
发: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区党委、政府、文明办,省委宣传部各处室,各兄弟省、市、自治区文明办
(共印800份)